时间:2023-01-18 07:07:14来源:法律常识
支一把伞 带上渔具
选一块荫凉地
就能在河边消磨半天时光
盛夏气温虽高
但钓友们的垂钓热情不减
垂钓怡情
但不能在禁止垂钓区域钓鱼。
到尚湖钓鱼不仅存在安全隐患、
破坏尚湖水源地水质,
更是违法行为。
已经有人偷钓被拘留了!
5月底至今,虞山尚湖度假区派出所拘留尚湖水域非法偷钓鱼人员5名,受派出所委托,协商处理自愿赔偿渔业资源损失费的案件有8起,有力有效打击了尚湖非法偷钓鱼行为。
△现场查获的偷钓工具、赃物等
典型案例一
6月30日凌晨1时30分许,有人发现杨某某在虞山街道尚湖环湖西路路边偷鱼,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将涉嫌盗窃的当事人杨某某口头传唤至虞山尚湖度假区派出所接受询问,杨某某因盗窃被处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二
7月4日22时20分许,有人发现姚某、徐某在虞山街道尚湖环湖西路路边偷鱼,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将涉嫌盗窃的当事人姚某、徐某口头传唤至虞山尚湖度假区派出所接受询问。姚某、徐某两人因盗窃被处行政拘留。
近期,
针对偷钓较多这一情况,
虞山街道会同度假区派出所
大力开展尚湖水面综合整治工作,
建立了24小时轮班看护组,
由尚湖社区合作社职工、综合执法局、农林科组成。
看护组人员
►看护组派出巡逻车和巡逻快艇不间断巡查,及时劝阻偷钓鱼行为;
►对劝阻后不服从的,收缴鱼竿等偷钓工具和饵料诱杀剂;
►现场发现捕获赃物的,一并送往派出所处理。
虞山街道还开展全方位宣传,
向周边居民和游客发放
《尚湖水域保护管理告知书》,
同时与尚湖周边农家乐签订尚湖水域管理承诺书,
协助看护管理。
所以各位爱好“垂钓”的小伙伴们,
千万不要在明令禁止垂钓的区域钓鱼,
不仅损坏了湖水自然生态环境,
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渔业法。
●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 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 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捕捞许可证。
● 未取得捕捞许可证不得进行捕捞。取得捕捞证的,不得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时限、区域、类型的限制进行捕捞。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 在内陆水域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专项捕捞许可证、临时捕捞许可证捕捞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文/记者 陈燕 编辑/章静花
图片来源:福地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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