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16:53:21来源:法律常识
水象优品是一家新型连锁超市,在长沙有七家分店。刘女士介绍,10月12日长沙负责人召开会议,表示因为经营惨淡,长沙所有店铺关闭,近200名员工当天就地解散。然而公司提出的解雇赔偿,刘女士等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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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等门店一夜搬空
员工昨日接通知解散
公司补偿方案存争议
员工咨询被踢出群聊
10月13日上午,刘女士和同事来到了公司位于梅溪湖的店子,然而前天还在营业的店铺,现在已经成了空房,大门紧闭,货物全部清空。突然的变故,让刘女士和同事们都有些不知所措。
员工介绍,公司按照劳动法,员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员工入职不满半年的,则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部分人与公司签署了赔偿协议,但是由于公司并没有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刘女士等在内的60名员工对公司的赔偿方案存在争议。
由于事发突然,刘女士在公司的群里咨询经济赔偿金一事,但随即便被踢出了群聊。刘女士等人多次沟通无果,担心赔偿一事会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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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问题无法经营
员工赔偿争议愿再协商
解除合同未提前一月通知
劳动者应获n+1赔偿
刘女士等人去了几家店铺寻找负责人,但都不见踪影,门店也全部清空。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公司长沙负责人杨先生,杨先生表示公司是因为资金问题无力继续经营。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丽指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要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而刘女士等人的情况,公司应该支付n+1式的赔偿。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一个月进行通知,应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通知期,来补偿劳动者在事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
经过沟通,负责人杨先生表示,可以将员工工资结算到十月底,来补偿没有提前通知给员工带来的损失。对于仍然存有异议的员工,可以在工作日与其当面协商。
来源:芒果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