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01:10:52来源:法律常识
问法网小编获悉,2019年12月20日,知名偶像黄婷婷单方发布声明,宣布与经纪公司丝芭文化解约,顿时引发轩然大波。所有人都在等待一场大戏的到来,等待一个懵懂少女即将面对的悲惨命运。果然,2019年12月21日,丝芭文化强势回击,发表律师声明,宣称自己与黄婷婷之间的《SNH48专属艺人合约》合法有效,自己并未违约,黄婷婷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
问法网律师认为:我们不知道黄婷婷到底经受了怎样的苦难,单方宣称解除合同的行为究竟是否是深思熟虑。但是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如果这个小女孩手里没有什么后手和筹码,等待她的,将是极为悲惨的命运。
黄婷婷将会面对的是什么?
1.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黄婷婷仍旧是丝芭文化旗下的艺人。依据我国《合同法》以及司法实践,单方解除合同是一个很霸道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完全不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将合同解除的意思正式地通知对方,就可以解除合同,因为霸道,所以这也是一个限制很大的权利。一般来讲,如果合同内没有约定,得是一方根本违约,另一方才拥有单方解除权。
那黄婷婷有单方解除权么?很明显,至少从黄婷婷对丝芭文化的控诉中,问法网律师看不到丝芭文化有根本违约的情形,黄婷婷“忍无可忍”,“只能”在未通知丝芭文化的情况下单方宣布解约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黄婷婷仍旧是丝芭文化旗下的艺人。
2.冲动的惩罚。黄婷婷单方宣布解约的行为无效,黄婷婷无法脱离丝芭公司,可想而知在合同到期之前,黄婷婷可能都无法出现在公众视野里了,也就是所谓的雪藏。同时,这份宣言损害了丝芭文化的形象,黄婷婷也将为此付出不小的金钱代价,可谓是人财两空。
问法网律师点评:艺人和经纪公司是什么关系?艺人想出名,需要经纪公司培养,经纪公司想赚钱,需要培养新人,说白了,就是合作关系。但是在初期签合同的时候,相对于经纪公司庞大的体量,新人们往往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可想而知二者签订的合同一定是对经纪公司更为有利的,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次艺人和经纪公司的对抗往往都是以经纪公司完胜而告终。站在经纪公司背后的,是我们国家的合同法。
问法网律师提醒:艺人对抗公司确实不少,但是能如此不顾一切,不考虑后果,不考虑方法地采用单方宣布解约的方式进行也着实少见,只能说黄婷婷还太年轻了,她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问法网律师不会评判其中的是非曲直,谁对谁错,只是希望大家在行事之前多多思考,莫要视法律于无物,最后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