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04:52:29来源:法律常识
每个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尤其是在当今医疗美容发展得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医美”“微整形”这些词,已不再新鲜。有人成功了,拥有了满意的容颜。但失败者也不在少数,手术失败的他们伤神、伤身、伤钱。
近日,
南京市民刘先生向本台投诉:
自己在江苏施尔美整形美容医院(南京店)
做了下眼睑退缩矫正手术,
不但没有任何效果,
还平白留下了眼角的疤。
刘先生说,自己是先天性下眼睑退缩,眼睛一直无法闭合,平常生活很不方便,也不美观。想了很久以后,就决定把这个问题解决。1月22日,刘先生去到江苏施尔美整形美容医院(南京店)做了下眼睑退缩矫正术,主刀医生是施尔美的孙欣,术中用了局麻,所以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术后,施尔美告诉自己年后再来复诊,过几个月眼睛就能完全好。
施尔美:手术不成功 但拒绝全额退款
年后,刘先生发现术后效果似乎不太理想,以为是修复时间不够,就又等了三个月。最终,刘先生发现自己的眼睛还是无法闭合,下眼睑也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疤(这是之前没有的)。这时,刘先生意识到自己好像“手术失败”了。4月27日,刘先生去到施尔美复诊,施尔美承认这次手术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手术记录
对此,刘先生要求施尔美退还手术金额7000元,并赔偿自己的损失,施尔美当即拒绝了,并表示最终结果等五一节后再说。而后,刘先生再去见施尔美专门处理的医疗事故处理的金主任,就“不太好见”了,金主任多次以“没有时间”为由,把刘先生拒之门外。
在此情况下,记者联系了施尔美的金主任,金主任立即挂断了电话,表示拒绝接受采访。
医美行业投诉量5年间增长近14倍
这不是我台报道的第一例医美维权事件,相似的情况还有不少,这些案例的共同相似点在于“直接对人体造成创伤”以及“维权难度极大”。有人说,若把“整形服务”看作是一款产品,那么它是一定是一款“非标产品”。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历年发布的数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医疗美容行业的投诉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5年为483起,2020年为7233起,医美行业投诉量5年间增长近14倍。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上,2021年全年医美投诉量超8千条,投诉问题集中于虚假宣传效果、资质不明、诱导医美贷等。
整形手术后若出现不良状况,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维权难点是什么?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以“整容”“美容医院”等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查询到数十万份文书。梳理部分典型案例发现,整形手术后,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的情况下仍有人败诉,还有不少维权者反成被告……
医美前要把“预期效果”落实到文字材料
那么我们在选择医疗美容前,
又应该如何做准备呢?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 王芙蓉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王芙蓉强调了作为消费者,一定要将“预期效果”落实到纸面材料、合同条款中,并保存相应证据,这样才对后期维权比较有利。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靓璐
张律师表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本次事件中,刘先生可以依据侵权或合同违约向施尔美主张权利。同时,张律师也提示大家在选择医疗机构的时候,首先要核实医疗机构的资质;其次要与主诊医生沟通美容整形希望达到的效果,并最终要落实到合同条款中;最后,在医疗整形机构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相应的证据。
截至记者发稿前,刘先生发来消息说,施尔美只愿意退4000元手术费。对于刘先生要求的退还全额手术费并赔偿自己的损失,施尔美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