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应找什么样的律师,从“十年以上”到“判三缓四”,通税律师助涉嫌虚开被告人减量刑

时间:2023-01-20 06:43:28来源:法律常识

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A作为被告单位安徽某公司的股东、财务负责人,为了让被告单位少交税款,在没有和对方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用虚假资金走账和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26963924.67元,价税合计总和为31520079元,抵扣税款合计4556154.33元。

从“十年以上”到“判三缓四”,通税律师助涉嫌虚开被告人减量刑

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A于2019年11月22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2月20日取保候审。2021年3月,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涉税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接受委托,担任该虚开案件被告人A的辩护人。通税律师团队仔细分析案情,梳理收集证据,并积极与税务机关、检察机关多次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通税律师的意见,在公诉书中认定无货物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共计7226060.97元,抵扣税款1151169.75元。成功使原本“数额巨大量刑十年以上”降至“数额较大量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法院审理时亦认可该意见。2021年12月30日法院判决被告人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从“十年以上”到“判三缓四”,通税律师助涉嫌虚开被告人减量刑

从“十年以上”到“判三缓四”,通税律师助涉嫌虚开被告人减量刑

从“十年以上”到“判三缓四”,通税律师助涉嫌虚开被告人减量刑

从“十年以上”到“判三缓四”,通税律师助涉嫌虚开被告人减量刑

从“十年以上”到“判三缓四”,通税律师助涉嫌虚开被告人减量刑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通税律师”。

原文链接:从“十年以上”到“判三缓四”,通税律师助涉嫌虚开被告人减少量刑 | 通税案例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土地 自诉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车祸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伤残 程序 条件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拆迁人 期限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