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23:51:48来源:法律常识
前言:打官司难吗?不懂就很难,懂了就不难。
手把手教您打官司系列,是希望能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尽可能的将法律诉讼的相关流程和要点介绍给大家,以帮助各位更好的参与法律诉讼过程。
本篇为系列第2篇:【民间借贷】-利息篇,本文共计1639字,阅读时长约为4分钟。
正文:
继上一篇【「手把手教您打官司」系列:1、民间借贷-流程篇】后
张三和李四女友王美丽已经大致了解了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接下来就是准备起诉材料了。
张三在向李四借款时,碍于情面没有要求李四出具借条,只是在银行转账时备注了“借款”二字,李四女友王美丽则精明很多,不仅要求李四出具了借条,而且前前后后写的很清楚。
“借条:今有本人李四因张三车祸,急需用钱,现向王美丽借款人民币2万元整,借款期限一个月,利息为5%,到期一起归还本息”
张三拿着转账记录,王美丽拿着借条,一起找到了金律丝。
金律丝看过转账记录和借条后,分别根据双方不同的证据情况,出具了相应的参考意见:
【张三--银行转账,无借条】
【一】效力: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若出借方能够证明双方有借款的意向,且已经实际交付借款
即使双方无具体借条或借款合同,只要持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即可认定为借款关系已经形成,出借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借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期限:
因双方之间并无具体的借款期限约定,借款期限应当自出借人首次向借款人要求还款时
视为到期,借款期限自该日起停止计算,还款日期自该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利息:
因张三在把钱借给李四的时候,并没有约定借款的利息,因此,张三在本案中,就只能主张李四偿还借款本金,而不能主张要求支付利息。
提示:自然人间未约定利息的,主张利息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参照当地市场报价利率等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王美丽--借条,利息5%】
【一】效力:
该借条系李四本人亲笔所写,且王美丽实际支付了借款,该借条成立。
【二】期限:
李四向王美丽承诺,借款一个月,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现已到期。
【三】利息,按照LPR的四倍封顶计算:
虽李四向王美丽承诺月息5%,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月息5%属于超高利息,法院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法律支持的利息标准为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封顶计算。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一年期利率
自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9月20日为4.25%
自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0月21日为4.2%
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为4.15%
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3月20日为4.05%
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8月20日为3.8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金律丝整理材料,迅速写好诉状、算好本金和利息金额后,把起诉状交给了张三和王美丽,接下来可以去到法院立案等开庭了。
张三和王美丽,两位受到李四欺骗的苦命人,拿着金律丝写好的诉状,相互对视了几秒,心中互生起了异样的情愫。
李四,你待我不仁,休怪我不义。
我们法庭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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