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11:46:10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不慎发生,
报警、定责、赔偿......
流程明确但有时双方“掰扯”起来却不轻松。
近日,常德车主汤先生
向FM90.5中国交通广播《交通热线》节目求助,
在他身上究竟发了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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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汤先生驾车在常德一路段直行,相隔车道的胡女士驾车实线变道,结果造成车辆碰撞。汤先生的车辆左前门凹陷,左前轮轮毂磨损。根据交警出具认定责任书,胡女士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责任确定后,双方便开始处理赔偿问题,胡女士全权交由保险公司进行处理,可是当汤先生将车辆开到4S店维修的时候,问题就来了。
胡 女士认为,汤先生选择的4S店报价过高,她不认可这个维修价格,并拒绝签字授权保险公司赔付。这边无法赔付,汤先生就不能对车辆进行维修,事情陷入僵局。汤先生无奈之下,拨打了本台节目热线0731-88905905寻求帮助。
胡 女士为何认为价格不合理呢?事情应该如何进一步推进?本台记者展开了调查。
胡女士:之前我们说好了,车子放到某修理店进行维修,但是他把将车辆送往4S店,没有告诉我,而且,4S店报价1700元,我找朋友打听了,这在修理厂不到1000元就能够解决,我觉得这个价格有猫腻。
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一致。随后,我们采访到了负责这次事故理赔的保险公司理赔专员洪经理。
洪经理:汤先生是有权选择在4S店进行维修的,而且他所选择的4S店也是保险公司的合作店面。
针对胡女士提出的价格质疑,洪经理表示,所有价格都是符合相关标准,最后定损的价格还比原先4S店提出的要更加便宜。记者了解这一情况之后转告了胡女士,但是她仍然存在质疑:“(我觉得)维修费用最多不会超过1200元,如果在这个范围内我立马签字,但1700元,我认为有猫腻。”
在这个事件中,最大的争议就在于汤先生车辆的维修费用到底需要多少钱?对此,记者咨询了资深汽车专家、FM90.5中国交通广播《屈可聊车》节目主持人屈可。
从目前的照片信息来看,汤先生车辆的左前轮轮毂及左前门处出现损坏。根据我和相关维修专家的判断,就该车而言,需要做以下几个维修项目:轮毂油漆,400元左右;翼子板油漆,400元左右;前车门油漆,400元左右;翼子板整形、车门整形;约300元,裙下边估计200元。根据目前的行情来看,4S店给出1700元的报价是比较合理的价格。
将相关专家的建议转达事故双方后,他们表示愿意再次进行协商调解。6月29日,记者再次致电汤先生了解事件进度,他表示,目前双方已经达成和解,车辆在4S店维修完毕,事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该事件的处理结果还算圆满,但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该如何处理呢?对此,记者咨询了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李梦舟律师。
李梦舟
李梦舟:交通事故产生的车辆维修损失由交警认定的责任方承担。本案中,交警认定对方车辆全责,那么它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该向无责车主赔付车辆维修损失。
若肇事车主不愿意配合,无责车主可以通过交警或者4S店先行协商。如果还是没有办法统一意见,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并且主张合理的基于诉讼产生的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予以赔付,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依责任车主和保险公司构成的这样的保险合同关系,保险公司应该进行赔付。
至于赔付手续,是责任车主和保险公司之间应该解决的问题,不应该将这个责任转嫁到本案的当事人一方。
如果说两个车主在这个事情上还是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本案的当事人可以将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来源:905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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