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14:31:32来源:法律常识
8
“作为一个称职的律师,我们会经常接触到一些社会矛盾或纠葛。面对一些比较棘手的社会矛盾,我们是一味地从中找‘茬’、挑‘刺’,还是积极地运用法律的武器去平息事态、化解矛盾,从而营造出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认真对待的一道现实而又严肃的选择题。多年来,我们奎龙所在刘召奎主任的统领下对这一命题已经有了鲜明而又明智的选择。事实证明,凡是矛盾当头、人们情绪冲动的时候,作为律师,我们只能‘熄火’而不能‘浇油’,只能‘疏通’而不是‘添堵’。只有这样,我们的路子才能愈走愈宽,愈走愈远。”
这是奎龙所副主任幸华在与笔者交谈中表露出的一番真切感受。
2016年上半年的一天,万州区高粱镇一招商引资企业因违背诚信,在将子公司上亿资产连同当年利润一并转到总公司的同时,拖欠员工薪酬,还提出裁员,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因而引起80多名员工到政府集体上访。上访者情绪激动,口口声声请求政府为他们讨回公道,伸张正义。
万州区政府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出面解决,相关部门亦请奎龙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当天,奎龙所立即派出邱德华、何泽荣等4名律师赶赴现场参与处置这一集访案件。他们以一整天的时间进行现场登记和情况排摸,分别采取两项措施迅速平息事态:一是属于企业拖欠员工薪酬的问题,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企业擅自裁员,则向劳动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由于自身合理诉求通过有效途径得以及时受理和解决,集访员工心中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事态烟消云散,为党委和政府部门大大减轻了压力。
在万州区公安局信访大厅,悬挂着一块由公安部直接授予的“全国信访窗口示范单位”的牌匾。
今年6月中旬的一天上午,万州区公安局信访科科长蒋祥勇向笔者讲述了这块“金字招牌”的台前幕后。
2013年10月,蒋祥勇主动与奎龙所主任刘召奎沟通:现在一些涉诉涉法案件的上访者,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一知半解,对依法办案的程序缺乏了解,总认为我们公安是在“官官相护”,“自家人为自家人说话”,有时不依理,不讲法,甚至胡搅蛮缠。常常弄得情绪对立,甚至剑拔弩张,双方都不好下台。为了有效而及时地沟通认识,化解矛盾,消除对立,能不能邀请你们的律师介入我们的接访现场,从法律的角度给上访者解惑释疑,寓法于理,辨明是非,最终达成共识,化解矛盾,并积极引导上访者通过法律手段进入正当的诉讼程序,说不定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他们的交流立刻在心灵上碰撞出火花。刘召奎一拍大腿:“好,这事儿干得!我们愿意支持配合!”
蒋祥勇与刘召奎达成共识后,立即将情况报告给时任万州区公安局局长蔡聘,这一建议很快得到采纳并付诸实施。
2013年10月,引进律师作为第三者介入公安信访程序这一新的机制开始正式运行。这一机制的运行对发生在之前的一个月的一桩棘手的上访案正好派上用场。
2013年9月9日晚,一青年男子刘强(化名)顺势将一辆摩托车停靠在位于万州新城坡的一家副食店门口。店主李明(化名)担心这车挡了自家的“财路”,先是出言不逊,双方发生口角直到肢体冲突,致使刘强左手骨折,后被医院诊断为轻伤。
事发之后,李明将刘强带到一个体诊所医治并支付了前期医疗费用。后双方因治疗地点、治疗方式及后续费用等问题发生分歧,刘强为此多次上访。
为及时化解矛盾,万州区公安局所辖红光派出所赓即介入调查取证,积极劝解李明做好刘强的医治事宜。刘强伤情恢复后提出鉴定要求,经万州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为轻伤。就在公安方面调解过程中,刘强要求到正规医院手术治疗并要求伤害方赔付后续治疗费2万元,而李明只同意赔付8千元并继续坚持在原个体诊所治疗,双方分歧很大未能达成协议。2014年1月15日,万州区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
2014年2月19日上午,万州区公安局领导再次接访督办。第二天,又组织相关方面并邀请奎龙所律师参与再次调解。通过律师以法释案、以案说法,双方很快达成并履行了协议:刘强获得李明支付的医疗赔偿费用1.3万元,承诺不再追究李明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并表示,从今以后就此事项彻底息诉。
刘强案的息访仅是万州区公安局引进律师参与接访、化干戈为玉帛的一个缩影和个案。
通过这一矛盾的有效化解,万州区公安局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将活生生的普法教育融汇到一件件具体实在的信访案件的处置之中,立“竿”而见“影”,“药”到而“病”除,实现“双赢”,皆大欢喜。
于是,万州区公安局将引进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并依法调停处置一些具体案件作为创新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常态化地坚持下来。自从这一新的机制开始运行直到现在,奎龙律师事务所先后派出20名律师、120多次直接参与万州区公安局的信访接待,直接接待上访群众150余人,在信访接待现场直接化解热点案件2起,成功引导信访群众运用法律武器到法院、检察院通过立案诉讼解决自身诉求30多件、40余人,协助教育和平息了15起情绪激动的“非访”行动。
为了将引进律师参与接访的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万州区公安局又在重庆市率先推行视频接访制度。他们以区公安局30多平米的接访大厅为“天线”,以所辖全区44个基层派出所为“地线”,通过“天线”覆盖“地线”,通过“地线”接通“天线”,每逢“视频接待日”,人民群众即可在家门口将自己所需解决的问题和诉求“面对面”地反映给参与接访的公安局领导和陪同接访的律师。
一间不算宽大却整洁明亮的接待室,一张长条桌,几把普通的木椅再加上一张大屏幕,便把一个执法机关与基层老百姓的距离有效地拉近、拉近、再拉近,缩小、缩小、再缩小……
万州区公安局创新机制、引进律师直接参与信访接待的经验立即引起中央、重庆市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2016年3月,中央政法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通知》;2016年4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在万州召开专门会议,将“万州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而广之。
2016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接授予万州区公安局“全国信访窗口示范单位”牌匾;2016年7月,万州区公安局信访科荣立集体三等功,科长蒋祥勇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自此,三峡库区这方奇山秀水孕育的奇葩开始在全国各地生根、开花、结果。
“在维护社会稳定这盘大棋局中,我们律师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所有执法部门永远都是自家人、同路人,而绝非是局外人。”刘召奎对这一良好局面感同身受。
作为享誉三峡内外的知名大律师,刘召奎给人的总体印象就是一个字:忙!
以今年6月21日至22日两天的日程安排,即可知晓他一天到底忙到何种程度:
6月21日上午8时30分,他已早早来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当地仅有的几家律师事务所设下的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听取诉求;
6月21日上午9时,他准时走进一间审判庭,就一桩二审案件与对方辩友展开激辩;
6月21日上午10时30分,他从这家法院出来,马不停蹄地赶赴忠县,参加庭审至傍晚;
6月22日清晨5点半,他率一行数人前往民盟万州区委脱贫攻坚联系点、七曜山下的万州区普子乡,进村入户,一天访问了10多个贫困户。晚上下得山来,他随身所带的“计步器”显示:整整一天,他在这个边远乡的弯弯山路上行走了12600多步。
第二天见面,他仍是一脸疲惫。正当他忙里偷闲与笔者交谈时,他身边的手机老是响个不停:重庆梁平的;江西抚州的;安徽铜陵的……
没办法,我们只得“命令”他关掉手机,想静下心来听听他精彩的过往。可是,他却抱歉地笑着说:“这样吧,我们大家都让让步,变换一种形式也许效果更好。两年前,我获得重庆市第五届全市最佳刑事辩护律师时有一个简短的获奖感言,那些话最能代表我的心声。我把它交给你们或许有些用处。”
无奈之下,我们只得舍近求远“,照章行事”。
那是2015年5月14日,重庆川剧艺术中心。
这是一片鲜花与掌声的世界。
重庆市2015年度全市最佳刑事辩护律师颁奖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
场内欢声四起,一位位获奖者款步走上领奖台。
轮到刘召奎登台领奖了。主持人给他的颁奖词萦绕整个大厅:“有良知才有道义,有道义才有动力,有动力才有绝活,有绝活才有业绩。作为我市第五届‘十佳律师’,法庭上,他能言善辩尽职尽责,生活中,他见义勇为仗义执言,他为律师形象增光添彩!”
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刘召奎健步登上领奖台。他从颁奖人手中接过金光闪闪的奖杯和红彤彤的证书,还有芳香四溢的鲜花。
面对场内一双双热辣辣的眼神,面对场内五彩缤纷梦幻般的场景,刘召奎定了定神,开始了他撼动人心的获奖感言:
“手捧这个沉甸甸的奖杯,我要感谢重庆市律师协会,感谢你们给予我的这份信任,让我从一个基层的法律工作者走上了刑事辩护律师这一最高奖台。今天,手捧这个奖杯我多年的梦想终于实现了。两年前我本已入围了最佳刑辨律师,但是与之失之交臂。因此激发我更加地努力和发奋,从而梦想成真。
感谢你们对我的信任。有了你们,有了全体理事的投票,有了市司法局、市律协领导以及万州区司法局对我的关注与支持,有了我的家人、我的妻子对我的理解和关心,所以,我今天捧着这份沉甸甸的奖杯是多么地幸福和荣光。刑事辩护律师在刑辨的道路上充满着风险,充满了坎坷,充满着无数不尽的、难以言说的纠结,可能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可预见性。但是,我们在刑辨这条道路上既然迈开了脚步总也收不回来。
因此,我希望和以前的老前辈、老律师、优秀律师们一起携手在刑辨这条道路上,继续勇往直前。今天,我捧着这个奖杯,想对区县和我一样的律师朋友和刚入行的青年律师朋友说上一句:我没有上过正规的大学,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律培训,从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登上了重庆刑辩律师最高的领奖台,它需要自己辛勤的劳动,需要对法律的敬仰,需要对当事人的理解,当然更需要自身的辛勤劳作,才能不折不扣地完成律师的使命。因此,无论你在什么地方,与这个庄严的领奖台距离都不会太远,而这个地方却在等待着我们用心经营的刑辨律师们!”
没有冗长的讲稿,没有精心的“彩排”,没有刻意的“加工”。
他的获奖感言虽话语平平,不加粉饰,不故弄玄虚,却无矫揉造作之态;不事雕琢,浑然天成,更无哗众取宠之心。似潺潺溪流,发自内心深处;亦似江流涛声,一泻千里之外;更如旷野晨钟,引发群山共鸣。
此时此地,“袖珍律师”释放出的巨大热流,正向四面八方漫卷开来,又向山城内外舒展开去。
一部经他多年用心血谱就的人生篇章正向人们掀开崭新的、精彩的、充满诱惑与期待的一页……
二O一七年仲夏完稿于湖北苏马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