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04:50:04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3月20日,邯郸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事故,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撞上多辆非机动车,事故造成4人死亡,10人受伤。3月21日,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3.20”案件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男,31岁。经查,长期服用某镇痛类处方药,3月20日因超量服药,酿成祸端。造成如此惨烈的车祸,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存在药物滥用行为。
一、什么是药物滥用?
药物滥用(物质滥用)是指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或物质),使用者对此类药物产生依赖(隐癖),强迫和无止境地追求药物的特殊精神效应,由此带来严重的个人健康与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二、什么是药物依赖性?
药物依赖性是指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造成的一种精神状态,有时也包括身体状态,它表现出一种强迫的连续或定期的用药行为和其他反应。目的是感受它的精神效应,或是避免由于断药所引起的不舒适,可以发生或不发生药物耐药性。同一人可以对一种以上药物产生依赖性。世界卫生组织将药物依赖性分为精神依赖性和躯体依赖性。
精神依赖性,又称心理依赖性。指使用者产生的一种愉快满足的或欣快的感觉,驱使使用者为寻求这种感觉而反复用药,表现出所谓的渴求状态。
躯体依赖性,也称生理依赖性。是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病理性适应状态,主要表现为耐受性和戒断症状。
三、什么是精神活性物质?
精神活性物质是指人体在使用后对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过程产生影响的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按照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的定义,新精神活性物质(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NPS)是指未被国际禁毒公约管制,但存在滥用并会对公众健康带来威胁的物质。
四、易被滥用的药物和精神活性物质(举例)
(一)麻醉药品
1.违禁物质:海洛因、大麻、鸦片、可卡因等;
2.医疗用药品:吗啡、杜冷丁、二氢埃托啡、芬太尼等。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
1.违禁物质:甲基苯丙胺(麻谷丸、冰毒)、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摇头丸)、氯胺酮(K粉)、甲卡西酮等;
2.医疗用药品:三唑仑、丁丙诺啡、哌醋甲酯等。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
1.巴比妥类:巴比妥、苯巴比妥;
2.苯二氮䓬类:地西泮(安定)、艾司唑仑(舒乐安定)、阿普唑仑(佳静安定)、氯硝西泮、咪达唑仑;
3.阿片类药物的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单方制剂。
(四)其他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1.止泻药:复方地芬诺酯;
2.止痛药:去痛片、去痛粉、氨酚曲马多、复方曲马多片;
3.止咳药:复方甘草片/口服液、强力枇杷露、可待因桔梗片、右美沙芬;
4.感冒药:氨酚咖那敏片(新康泰克)、氨咖黄敏。
(五)新精神活性物质
氯胺酮(K粉)、合成大麻素类、色胺类等。
(六)其他滥用物质
“底料+黄皮”、“开心水/神仙水”、“笑气”。
五、医疗用麻精药品与毒品的分界线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体可参见2013年版《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出于医疗目的使用,用来治疗疾病,则为药品;一旦非医疗目的使用,只是为了体验使用时带来的短暂欣快感,那么就变成了毒品,会极大地危害身心健康。
六、药物滥用有什么危害?
药物滥用往往导致对用药者个人精神和身体的危害,进而酿成对整个社会的严重危害。
(一)对个人的危害:
对个人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药物滥用者普遍营养不良、体重下降。此外,药物滥用损害呼吸道、神经系统、导致免疫力降低而易患各种疾病。
对个人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精神病症状:药物滥用者多出现典型的精神病症状,甚至还会出现幻觉、冲动,发生攻击行为;情绪障碍:多出现情绪低落,烦躁,自制力减弱;损害智能活动能力:记忆力下降,不能集中注意力;人格改变:绝大多数药物滥用者自私、孤僻、消沉、不关心家庭和他人,对社会丧失责任感,严重者发展为冷漠、自残、伤人或自杀。
(二)对社会的危害:
药物滥用破坏家庭正常生活。药物滥用者失去了对家庭的责任感,严重破坏家庭的正常生活。
药物滥用促发犯罪行为。当家庭不能满足药物滥用者购买毒品的欲望时,滥用者会使用诈骗、抢劫甚至卖淫等犯罪手段获取钱财或毒品,严重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药物滥用对公共卫生造成危害。特别是共用注射器、静脉注射的行为,会造成传染病的流行,导致肝炎、艾滋病(HIV)的传播。
七、如何预防药物滥用?
(一)预防治疗过程出现药物滥用行为
患者:应当在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凭处方购买处方药,在服用药品时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遵医嘱用药,避免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如果出现停药后不适或用药渴求,应当积极就诊,不要继续服用。
患者家属:应当关注和监督患者的用药情况,如果发现患者存在过量、长时间服用某种药物的情况,或用药后出现异常反应,应当带领患者立即就诊。
(二)预防青少年药物滥用
家长:了解青少年时期的心理特征,帮助自己的孩子及时排解心理压力;要学会识别有滥用潜力或成瘾性的药品,孩子生病不宜自行随意服药,应及时到医院就诊;要教育青少年学生拒绝进入歌舞厅、娱乐场所等新型毒品传播高危场所,远离药物滥用人群;发现孩子性格和行为有异常表现,应引起警惕。
青少年:应该了解滥用药物的危害;不要盲目攀比,盲目追求时尚;未经医生和家长同意,不要随意服用药物;遇到困难或有心理压力时可与家长和老师求教;当遇到身边其他人或网友滥用药物的诱惑或邀请时,要敢于拒绝。
学校:应该充分让学生知道药物滥用的可能性及其危害,举办家长讲座,并邀请专家讲解相应的知识;注意学生的心理健康,学校应该配备相应的心理咨询师;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各市级监测机构致力于对药物滥用相关信息进行收集、调查、汇总、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和评估药物滥用流行现状、程度、预测可能的发展趋势,对麻精药品滥用及非法流失的风险进行预警,为加强特药监管,深化禁毒工作,提供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