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12:30:28来源:法律常识
征地拆迁打官司有没有用?看完再决定!
征地拆迁打官司有没有用?很多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都会面临这样的疑惑,其实这是一个内涵很丰富的问题,因为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很多不同案由的诉讼,每个诉讼能够起到的作用不同。在此仅通过此文与大家分享自己的一些看法,帮助一些朋友更深层次的理解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官司属于行政诉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告官,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即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补偿,换句话说官司的输赢不是一切。那么打官司能否一定提高补偿或赔偿呢?
首先,要分不同案件情况。有的案子输的可能性大,这种情况下就不建议找律师,比如签订了补偿协议再起诉的案子,这类型的案子虽然不排除有翻盘的可能性,但是更多的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因为打官司打的是证据,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了协议再起诉无效难度很大。还有些案子补偿明显已经合法,但当事人不满意,想要通过诉讼提高,这种情况下的案件结果难说,有的能提高因为地方标准本来就高。
其次,打官司的装备也很重要。打官司有这么几个要素:一是打什么,二是谁来打,三是怎么打?打什么我们可能都比较清楚,行政诉讼必须针对行政行为嘛,但是谁来打,怎么打就关系到最终的结果了。就像去看病一样医院有九等,还分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每一个科室含有细分,不同病的医生有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医师不同级别的代表了专业程度。因此,谁来打很重要,同时谁来打也决定了怎么打。
综上两点可以看出,打官司有没有用不是一个单一的问题,是一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过程。
最后,我们还是从现有的结果来分析,因为实践出真知嘛。自2015年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行政诉讼数量激增,这表明民众的法治意识在增强。诉讼的结果确实有好有坏,就本所所做的案子结果来讲分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案子赢了,没拿到钱。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司法实践标准不一,比如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案例即使是违建,违法发强拆也要赔偿可回收利用建筑材料的成本但是有些地方就是不赔,而案件就在省内根据审级规定出不了省,不过这种情况属于少数;第二种:案子输了,拿到了钱。征地拆迁打官司的目的最终是提高补偿,因此在行政诉讼中会有一些列的程序,在启动程序的过程中有些行政机关出于解决问题的考虑会主动于当事人协商,来回几轮的谈判后,诉讼的最终目的就达到了;第三种,案子赢了,问题解决了。有些案子诉讼赢了,补偿也得到了提高,虽然有些没有达到当事人的最高期望但是在可接受范围内。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案件的结果一样,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各地的案件进展是不一样的,有的很波折,有的比较顺利;第四种,案子输了,钱没拿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大多是地方自创了一种看似合理的做法,当这种做法在地方形成了惯例,想要突破或是改变难度可见一斑。案件的结果就这四种,另外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行政案子的诉讼周期较长,所以在打官司时要做好心理建设。同时每个案子的情况不一,一定得对症下药。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有些简单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一些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