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14:28:04来源:法律常识
《漂姐说》:仅凭几张图片一个帖子就让人社死的境况再次出现,只是,这次受害者是个年轻女孩,也熟悉网络,在第一时间找到了造谣者,才幸免被网暴被社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漂姐说》在第一时间请教了著名知识产权律师陈斌寅,今后,如你也遇到类似事情,你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并让造谣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11月21日,一名博主发文称,2018年12月,她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了一篇帖子,上传了外公到上海看她时,两人拍摄的游玩和纪念照片。然而,最近她却被告知,其中的图片被一个名为“飞哥在东莞”的账号造谣,说自己和外公是老夫少妻——“73岁东莞清溪镇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W礼金+一套80W二房公寓+豪车一台。”
这谣言造得有图有真相,迅速在网络世界传开。当博主被亲朋好友都告知她这一消息时,整个人都惊呆了。她表示“内心的委屈和愤怒无法真的用言语表达”。而事实是她只是想让得了癌症的外公老得慢点。
她迅速联系了这位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信息的造谣者,起先造谣者并未回应女博主。在事情发酵以后,他迅速改了名字,并删除了帖子。但他发布的相关信息依然明晃晃地在互联网的各大平台上肆意流传。
造谣一张图,辟谣跑断腿。
女博主的遭遇像极了去年娶个快递就被造谣是出轨的杭州吴女士。未婚未育却被造谣婚内出轨的吴女士为了维权,不仅丢了工作,还遭遇了网暴,并被诊断出“抑郁状态”。
事件引发巨大的舆情之后引起高层关注,2021年4月30日,事件发生10个月之后,拍摄视频的便利店店主郎某以及传播谣言的何某因诽谤罪而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这个案件也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十大法律监督案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辱骂、诽谤他人与现实中一样,都要承担法律责任,都有可能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著名知识产权律师陈斌寅指出,遇上这样的情况,普通人一定是可以维权的,维权的基础就是名誉权或个人隐私。维权的对象主要是发帖主体,但如果平台在帖子传播过程当中起到推波助澜作用或知道可能侵害个体权益,却又不采取果断行动防止负面效果扩大的话,那么平台也可能被列为被告。
具体到可以采取的步骤包括:
1.保全网帖;
2.向平台发送警告信或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并披露发帖人信息;
3.掌握具体发帖人信息后提起诉讼。
无论是吴女士,还是这位名叫Niki君的女博主,不仅是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个人信息方面的相关权利也遭到了侵害——造谣者擅自使用她们的行动轨迹,并添油加酷地进行随意发挥,借助互联网的威力无限放大了对个人私权利的侵害。
具体到本案,原告可以是女博主,也可以是她的外公,抑或是两个人一起。“飞哥在东莞”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当事博主的名誉权,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网络侵权诉讼,要求其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向受害人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