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4:00:04来源:法律常识
金山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区政府法律顾问在本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5〕19号)等规定,区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区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及工作内容
区政府拟在社会律师、法学专家、研究人员中,聘任9名法律顾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提请区政府审议,拟由部门名义或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2、根据需要,列席区政府有关会议,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3、对区政府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重大执法决定等方面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4、代理区政府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或仲裁活动;
5、参与处理涉及区政府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它重大纠纷;参与社会重大突出矛盾纠纷调处;
6、参加以区政府名义洽谈、签约的项目谈判;协助区政府起草、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
7、为区政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8、办理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02区政府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4、高等院校、党校、科研单位的法学专家、研究人员,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社会律师应具有法律执业资格,5年以上社会律师执业经历,并具有参与行政事务处理的经历;
5、熟悉金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社情民意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服务社会公共事务;
6、具备履职的意愿和身体条件;
7、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社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03选聘组织
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候选人员的综合评审。
选聘工作委员会在区司法局下设选聘工作组,具体负责选聘方案制定、选聘公告发布、推荐人员资格审查、聘任仪式召开等工作。
04选聘流程
(一)单位推荐 ——2021年11月2日前完成
本次选聘采用单位推荐的方式。
1推荐单位于“上海金山”门户网站、“i法治金山”微信公众号下载《金山区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
2推荐单位在征得推荐人员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书面填写《金山区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单位在2021年11月2日前向选聘工作组邮寄相关推荐材料(邮寄材料概不退回),包括:《金山区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2张二寸近期证件照等。
4邮寄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二路428号
收件人: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组)
电话:67968128、67968205
邮编:200540。
5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的人员不超过2名。
(二)资格初审——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
选聘工作组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照区政府法律顾问受聘条件,形成候选人员名单,提交选聘工作委员会评审。
(三)综合考察——2021年11月18日前完成
选聘工作委员会对候选人员名单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及工作实绩,形成9名拟聘任人员名单。
(四)区政府审定——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1区政府对拟聘任人员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聘任人员并为其颁发聘书。
05聘任期限
区政府法律顾问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在聘任期限内,不再符合区政府法律顾问受聘条件的,或者有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由区司法局报请区政府批准后予以解聘。
附件:金山区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ekcF4wmuQPZvKTIVpGBjQ 提取码: tsfq
金山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委员会选聘工作组
2021年10月25日
资料:i法治金山
编辑 | 沈彦菲
责编 | 何小燕(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