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16:17:40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说网贷的坑之前,让我们先说说什么是网贷,网贷是网络贷款的简称,包括个体(自然人)网络借贷和商业(非金融机构的单位)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也就是说网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借款人直接向网贷公司(出借人)申请借款,另一种则是,网贷平台提供资金居间(中介)服务,由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我们分开来说,先说网贷平台挖的那些坑。
大概在2015年左右,如果借款人向网贷平台申请借款,会有这么一个流程,网贷公司工作人员拿来一堆文件让你签,其中就可能包括《电子签名授权注册/使用协议》,那么签署这个协议会有什么后果了?基本上从你签字之日起,不正规的网贷平台或者其别有用心的工作人员,就可以拿着你的电子签名胡作非为,你的电子签名可能会出现在任何合同或者协议上,仅仅需要在合同或者协议上加一条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条款即可产生与手写签名无异的法律效果。是不是很可怕?如果没有任何感觉,我给你讲个故事(或者叫“事故”)。
2015年二狗子想创业,由于苦于没有资金。也没有财产可供抵押,因此不符合金融机构提供借款的条件,同时当时大部分小贷公司也要求提供抵押物抵押或者具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于是二狗子找到网贷平台寻求资金居间(中介)服务,网贷平台简单审查二狗子的情况后,决定对其提供资金居间(中介)服务。网贷平台工作人员拿来一大堆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和合同以及协议,让二狗子签字。二狗子顿感疑虑,便询问工作人员证明签那么多文件?而且还有些是空白的?工作人员称签署这些文件是公司借款流程的需要,空白是因为还没有确定具体的资金出借人,等资金出借人确定后再填,填完后会给你发照片的。二狗子没再多想便签了字。并按照网贷平台工作人员的要求交付了身份证原件,用于开设专用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因当年开始银行账号还没有全面普及扫脸认证,部分地方性的小银行开户业务只做形式审查。当月网贷平台依约向二狗子账户中转入约定的资金。
2017年二狗子的上述借款已基本还完,同时该网贷平台(二狗子当地的分公司)因为某些原因处于停业状态(未进行破产清算)。网贷平台工作人员A,在网贷平台停业之前处于管理混乱的时期,拷贝走了二狗子电子签名及相关电子文件并拿走空白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二狗子的身份证复印件。A以二狗子的名义向第三人(自然人)B借款50万,同时按月息2%支付利息,借款期限为三年(如果借款期限届满,需还款50万本金和36万的利息),并用二狗子的电子签名与B签署借款合同,出具借条,转款指示说明,授权委托书等。B是A以前网贷平台的客户,多次通过该网贷平台发放借款。A称自己现在升职为区域销售总监,有独立的高管渠道,利息给的比一般网贷平台高。于是B便信以为真,按A的要求转款。
A在收到钱后消失在山和大海以及人山人海,从此了无音讯。二狗子也因为创业失败,回到县城的老家过着朴实无华的生活。2020年50万元的借款期限届满,B既联系不上二狗子也联系不上A,只有按二狗子身份证上的地址向法院起诉。法院在无法联系上二狗子的情况下,依法公告送达传票等文书后。法院依法缺席判决二狗子向B(出借人)偿还50万元本金及36万利息等。判决生效后,B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局查封了二狗子的支付宝、微信、银行账户等,此时二狗子已结婚生子,二狗子的工资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二狗子一家的生活立马陷入困难,为了生存不得不向他人借钱维持生活。
二狗子找到法院才得知”被借款“的事,正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二狗子经法院阅卷后才发现,电子签名,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几乎都是真实的。只是他并没有想到有人会盗用他的电子签名,二狗子是有口难辩,最后向律师寻求帮助,希望能摆脱这个无妄之灾。
律师能不能帮二狗子逆风翻盘?这个我不知道。但是从办案难度上来讲,该案已经到了执行阶段,难道较大。
故事或者说事故讲完了,那如果遇到网贷平台或者小贷公司让我们签这些空白文件,我们应该怎么办了?
1.拒绝签署空白文件,可以委婉的表达为等对方填好后再签署,并且每页页眉或者页脚都签名(防止对方替换)。
2.不提供身份证原件,如需要使用身份证原件的环节,本人持身份证到场办理,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在复印件上写明仅用于干什么。
3.授权委托书上写清楚授权事项(内容越详细具体越好)和授权时间(时间越短越好)。
4.借款手续办完迅速注销电子签名,并查询自己的征信,同时核对借款金额及出借人身份。
5.上述4条如有异议尽快向律师等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电子签名的问题讲完了,我们接着讲第二个坑。
签署文件请谨慎
很多网贷平台会在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上收一笔服务费(砍头息),比如你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为10万但是实际到账仅有8万,直接收取2万元的居间服务费(砍头息),这2万元,是怎么收的,还很有讲究。有以下三种方法收,而且效果完全不一样。
(1)如果是8万元直接转入你的账号,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按实际到账金额8万元向出借人计付本金和付息(以8万元为基数计算利息)。
(2)如果是10万元一分不少的转入你账户后,然后又被转出2万元至网贷平台的账户,那么估计你要按10万元向出借人还本付息。(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该账户(银行卡)交付给你时余额只有8万。)
(3)实际到账10万,但是需要刷卡2万购买网贷平台指定的某个产品或者服务包,有的还会让你签个接受服务或者服务履行完毕的确认书。这种情况下一般要按10万元还本付息了。
前几年(1)的情况比较常见(后面几期将滚动计息法时会讲到这种情况如何规避风险),因为(2)和(3)如果网贷平台操作不好很有可能涉嫌犯罪。但是总有一些胆肥心大的网贷公司在违法犯罪的边缘疯狂试探。如果遇到(2)、(3)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如果搜集证据?
先说(2)的情况,如果接收该账户(银行卡)时,能当场查询流水的就当场查询流水(比如用手机银行查询或者打银行客服查询),如果不能当场查询的话,接收后立即前往银行打印流水。这里又分为两种小情况:
a.如果你没有给他人授权转账、指示付款、授权扣划的情况下,他人从你的账户划走或者转走资金属于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应当立即电话通知银行并且电话录音,同时打印账户流水,然后报警(需要向警方索要报案回执),作为以后诉讼或者仲裁的重要证据。
b.如果你签有《授权扣划书》等文书,应当给网贷客服打电话并录音。并询问为什么约定的是10万借款,实际到账的只有8万元。(注意,不是所有的网贷平台跟你们签的《资金居间服务合同》上面对其2万元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均有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对其两万元服务费该不该付,怎么付还是另一说)
再说(3)的情况,(3)这种基本已经不属于疯狂试探的范畴了,基本属于作死了。这种作死的网贷平台一般是这么操作的,先让你签一个接收银行卡的确认书,确认书的时间一般空着,然后,在把卡交付给你之前,会先刷POS机(一般会选择下午)购买某商品(一般是签确认书的同一天)。然后把商品交付给你,告诉你,你是他们的优质客户,这些商品是网贷平台对优质客户的专属赠品。
当(3)这个案件引起诉讼,法官或者网贷平台的委托律师会问你几个问题:
1.银行卡是不是某年某月某日交给你了?(有《接收银行卡的确认书》证明,你否认不了)
2.刷卡购物是不是某年某月某日(与签收《接收银行卡的确认书》是同一天,如果是没填的日期的《接收银行卡的确认书》则可能填写的交付时间比消费时间早,总之有POS刷卡记录,这个时间你否认不了)
3.银行卡交给你后是不是你在占用使用?(否认不了,你要不用你借钱干什么?)
4.这张卡购买的商品你是否收到并使用了?(一般人,基本不会否认,如果你辩称是赠品,对方律师会让你拿出证据证明,如果证明不了,借八万,网贷平台赠送你价值两万的赠品?比一年的利息还高?估计没人会信。)
各位,如果不看前面的案情,或者不知道前面的案情,仅仅从这四个问题的回答来看,各位会怎么认定案件事实?为了更直观的呈现四个问题所搭建的案情,我把四个问题的答案连起来表述:
银行卡是我用的,刷卡消费的时间是在下午快下班时或者在交付银行卡之后。卡交付给我后,我一直占有并使用。刷卡消费的商品我确实收到了并且也使用了。(效果是不是不一样?)
如果避免(3)的恶果,我们下期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