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22:12:0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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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下午,宁波市北仑区第二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在北仑区检察院顺利举行。本次比赛旨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提高,进一步加强检律良性互动,构建和谐检律关系。
超强评委阵容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
丁寰翔教授
北仑区检察院
章国田检察长
宁波市检察院公诉二处
郑敏处长
北仑区检察院
俞振德副检察长
北仑区人大法工委
林新法副主任
北仑区司法局
刘德方副局长
宁波市律协刑辩委
李崇杰主任
评委团
评委团
说了那么多
各位是不是跟小编一样
迫不及待想要看看比赛情况了
别急别急
先让小编理一理这次辩论赛的规则
我院6名青年干警与律协6名律师代表
采取一对一形式对垒
公诉人担任控方
律师代表担任辩方
每组两人,一次进行六场比赛
每场辩论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篇陈词
第二阶段:自由辩论
第三阶段:总结陈词
主持人
公诉部 陈思
辩题一
张某是A县交通局局长。2014年2月,在张某的关照下,大通路桥公司承接了A县城南路改建工程第3、4标段建设项目。大通路桥公司总经理王某向张某提出,按照利润的50%给张某“感谢费",并称自己在外省开设的一个混凝士搅拌公司现在效益很好,问张某是否愿意将这笔钱投放到混凝土搅拌公司,张某表示同意。2015年底,工程竣工结算,大通路桥公司获得利润1000万元;王某将其中的400万元投入混凝土搅拌公司用于扩大生产规模。2016年3月,王某在B区承建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供出张某。经查,张某未在王某开设的混凝土搅拌公司中分得利润。
张某构成受贿罪
VS
张某不构成受贿罪
梅山检察室
叶丹枫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虞夏莹
公诉部
谢逸
浙江靖霖(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聪
辩题二
刘鹏与朋友吴军的妻子偷情,被吴军发现,吴军约刘鹏在茶楼见面,讨要“说法”,刘鹏同意了。吴军的妻子偷偷打电话给刘鹏,说吴军扬言要弄死刘鹏,让刘鹏小心点。刘鹏赶到茶楼,吴军已经等在那里。见面后,吴军没有发火,而是劝刘鹏喝茶。刘鹏感觉不对劲,他想,吴军可能在他的茶里投放了毒药,于是趁吴军不注意,将自己和吴军的茶杯进行了调换。事实上,吴军确实在刘鹏的杯子里投放了毒药,吴军喝下原本为刘鹏准备的那杯有毒的茶水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刘鹏构成故意杀人罪
VS
刘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部
单亚飞
浙江匡明律师事务所
杨倩
公诉部
李清清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郝强
辩题三
2017年4月,郭军经人介绍向专门向高校学生做“校园贷”生意的王强借款,王强调查后发现郭军学生证系伪造,也无还款能力,但郭军父母在市区有一商品房,经济尚可。王强并未点破,答应借款10万元,借期30天,利息8000元。王强以行规为由提出协议上需写借款本金20万元,如郭军如期还款未违约则仅需归还本金10万及相应利息,多余部分为“违约金”“保证金”“服务费”总额。签订借款协议后,王强陪同郭军一起到本市银行,向郭军银行账户汇款20万元,郭军取出11.3万元(含虚增的本金10万元、利息8000元及介绍费5000元等)交给王强,实际到手8.7万元。30天后,郭军果然无力还款。王强打电话给郭军,说郭军到期不还款,且隐瞒了自己不是学生的事实,已经违约,要求郭军立刻还款20万。郭军关机并逃往外地。王强即召集人员以郭军违约为由上门讨债,手持借款协议及银行流水要求郭军父母还款20万元,后郭军父母因不堪其扰,将郭军找回,最终还款20万。
王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VS
王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侦监部
崔慧芳
浙江和义观达(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刘华杰
公诉部
刘操
浙江靖霖(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东豪
比赛现场控辩双方
你来我往 唇枪舌剑
运用专业知识
展开激烈交锋
检察官们沉着机智、逻辑清晰
律师们幽默风趣、从容冷静
场上选手们针锋相对
场下观众掌声雷动
评委点评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
丁寰翔教授
丁教授对选手的精彩表现予以了认可,认为每个人的辩论都各有特点,为大家呈现了一场极具专业性、对抗性和精彩性的比赛。
颁奖现场
三等奖
郝强、虞夏莹、单亚飞
二等奖
刘操、陈东豪
一等奖
崔慧芳
活动总结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章国田
章国田检察长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指出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并强调,在寻求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我们要积极拓展新形势下检律合作的更大空间,促进双方法律理念融合和业务知识结构互补,着力提升检律关系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