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6 01:31:1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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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清镇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市民将一面“法律援助暖人心,无偿服务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清镇市法律援助中心,口中不停地对中心工作人员说着感谢的话语。原来,这是援助中心为他父亲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保护了其合法权益,获得了合理的赔偿。
通过了解,这位市民姓袁,于2017年到清镇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希望法援中心能对其父亲提供法律援助,收到申请后,援助中心立即指派贵州达德律师事务所曹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此次援助案件系一起典型案例,无责车辆的保险公司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论其驾驶员是承担责任,均需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作为袁谋的代理律师,曹律师坚持将无责车辆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开庭时经与对方据理力争,最终受援人获得了赔偿,这才出现了开始感人的一幕。
“鲜红的锦旗是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及肯定,法律援助工作者们更加坚定了自己身上的职责,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为保障民生、彰显法律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清镇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