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6 01:27:11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好,我是琪哥,深圳 “ 正义执行 ” 律师团队创始人,
团队自创 “ 27门类资产狙击术 ” 同查理念,被粉丝称为 “ 广东老赖克星 ” 。
执着的70后东北汉子,原告权益的捍卫者!
团队在深圳,专注解决广东地区经济纠纷终本案件执行难多年!
前几天有粉丝问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他的案子判得明显不公平[衰]。
现在判决结果显示:利息一分钱没支持,本金打了折扣,之前被告给的利息还都抵充了本金。
原告认为自己的损失巨大。
原告二审也输了但还是心有不甘,所以决定申请再审。
现在就出现了一个选择障碍:也就是“ 申请再审 ”和“ 申请执行 ”两个程序可以同时推进吗?
今天就跟大家说说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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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案子,一审出来结果原被告双方没有异议,就可以申请执行了。
无论是二审、再审,还是执行中的提级执行、执行监督,都属于法律中的救济程序。
目的是防止审判执行中的错误,给大家申冤的机会,查缺补漏、纠正错误。
原告认为自己之前遇到了不公知的判决,认为自己的诉求应该百分百地被法院支持但未能如愿,原告的确有权利进行向上一级部门申诉。
也就是说申请再审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大家要明白:申请再审不影响执行。
这是两个平行的程序。
既然老赖每天想的都是如何转移资产,那申请执行就一定是越早越好。
一面申请再审,一面申请执行。
两条腿一起走,尽量不要人为的给老赖制造转移资产的时间。
申请再审就有可能会发回重审。如果真的发回重审,那就是要重新走一圈一审二审的诉讼程序,这个过程或许又是一年半。
谁又能保证这一年半老赖不转移资产呢?
谁又能保证这一年半老赖没有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呢?
谁又能保证在这一年半之内老赖不会因为其他刑事犯罪进监狱或者车祸、癌症而死亡呢?
判决生效之后马上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同时向上一级法院部门提起再审诉求。
大家懂意思没[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