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19:23:06来源:法律常识
把银行卡借给别人
或帮人提取几笔现金,
每天就能轻松获得“好处费”
这看似简单的工作
吸引了不少年轻人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随着警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成为打击的重点之一。近期,保定网警组织各地网安部门抓获8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
案例一、阜平网警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
2021年,正在打工的孟某听工友称可以卖银行卡“轻松赚钱,详询后,对方称只需要提供银行卡让他们“刷流水”,就可轻松赚取高额报酬。
看到有这样的“好事”,想躺赚的顾某(男,31岁,阜平人)当即心动,当即便将自己刚刚办好的2张“摇钱卡”卖了给了对方。
刷着流水就赚钱,万万没想到,给了对方卡后,对方不仅没有兑现承诺,还将其联系方式拉黑。
4月14日,阜平网警根据线索锁定了出卖银行卡的孟某,很快民警就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孟某抓获,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孟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查,孟某出卖的银行卡资金流水900余万元,目前孟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定兴网警联合贤寓派出所出所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
定兴网警工作中发现,古某某(男,定兴人)售卖个人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线索获悉后,定兴网警对古某某的身份信息以及涉案银行卡流水进行核查,并固定证据。于4月13日联合贤寓派出所前往北京将其成功抓获,安全带回。
经审讯,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古某某于2021年8月左右,明知个人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售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售卖给他人,并获利人民币3000元。目前古某某已被我县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高阳网警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2年3月24日,高阳网警工作中发现,董某某(女,45岁,高阳人)利用其名下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经梳理线索发现,董某某在2022年1月5日被高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明确告知不得收纳地下钱庄转来的赃款,并且本人签订不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承诺书后,仍存侥幸心理在2022年2月至3月份期间利用其名下银行卡分四次收受地下钱庄转来的赃款高达6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五、高阳网警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2年3月22日,高阳网警获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线索,网警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摸排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经询问,郭某某上网遇见网友王某,王某声称在做淘宝刷单,需要几张银行卡刷好评,并承诺每张银行卡支付郭某某600元。在王某的利诱下,郭某某将自己的4张银行卡、U盾、手机卡等贩卖给王某,并以此获利2400元。经查,郭某某贩卖的银行卡中共涉嫌16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2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六、满城网警成功抓获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嫌疑人
近日,工作发现,刘某、王某银行卡流水异常,经查证,该二人名下银行卡涉嫌多起电信诈骗案。满城网警掌握证据后联合城区刑警队立即行动成功将两名犯罪涉嫌人员刘某(女,26岁,满城人)、王某(女,25岁,满城人)抓获。
经询问,王某携带银行卡、手机、身份证到广东佛山市,明知借给他人使用银行卡从事违法行为,仍将银行卡、手机供他人使用。后王某介绍刘某到佛山办理信用卡,办成后信用卡由王某使用。经审查,刘某、王某名下银行卡均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共计涉案金额292万余元。
目前,王某、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七、涉案500万元! 竞秀网警抓获一名帮信犯罪嫌疑人
今年3月底,竞秀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居民王某(女,28岁,保定市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流水存在异常,涉嫌帮信违法犯罪活动。
发现线索后,竞秀网警随即对王某信息进行梳理,发现其名下一张银行卡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经多方调查及固定证据后,民警将王某传唤到分局。
经询问,王某交代了是受到好友孟某(已另案处理)的蛊惑与指使,为获得高额利益租借自己多张银行卡和实名手机号供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使用,涉案银行卡涉及多起电诈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帮信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自身“两卡”不应出售,他人“两卡”更不应购买!生财有道,切勿以身试法!
素材来源:蠡县网警、定兴网警、高阳网警、满城网警、竞秀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