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21:28:11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4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对梁某珍涉养老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梁某珍犯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被告人梁某珍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审理
瑞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梁某珍以瑞昌市某养老中心需要管道维修、安装空调、个人购房急需用钱等理由,骗取朱某某、董某某等6位被害人共计20万元余元。其中2021年9月底,被告人梁某珍以入住瑞昌市某养老中心需缴纳床位费为由,骗取被害人郭某某共计3万元,被害人郭某某年龄64岁且系残疾人,被告人的行为致使被害人生活困难,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
2021年12月份至2022年1月份,被告人梁某珍在担任瑞昌市某养老中心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催促21位住院老人或其家属缴纳2021年12月份护理费,并以预缴享受优惠为由让其提前缴纳2022年一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护理费等费用。梁某珍在收取上述费用后没有将款项交至养老中心,而是将上述费用中11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并用于网络赌博,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根据被告人梁某珍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瑞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