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08:00:11来源:法律常识
红网时刻6月3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吉群芳)两男子相识于网络,一方委托另一方购买机车,没想到到头来却是一场骗局。近日,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株洲的鲁某与重庆的罗某于2017年相识于一款网络游戏。2018年5月,鲁某得知罗某能购买到价格适宜的机车,便托罗为其购买一台川崎ZX-10机车,并于当月通过微信预付了3000元定金和1300元安装机车GPS的费用。
同年6月初,鲁某到重庆提车,罗某告诉他所购买的机车因出了交通事故不能购买,但经过其最后协调对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此后,鲁某在重庆期间,罗又向鲁推荐购买其它机车,并提出机车价格为38000元以及第二台机车返回的双倍定金6000元作为购买第二台机车的购车款。鲁同意后通过微信分三次支付车款20000元给了罗某。
罗某在收款后其实并没有订购机车,他感觉鲁某很有钱,想搞点钱花,并没有为其购买第二台车的意思,却谎称自己已为其订购了机车。
之后,罗某向鲁某借款并谎称抵作车款、虚构帮助鲁某办理上牌手续、购买保险、加装配件,以及虚构为鲁某堂兄购买摩托车等事实,骗取鲁某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
过了一段时间,当鲁某催问机车是否发货时,罗某通过微信发送虚假机车照片给鲁某,谎称机车已购买、机车已发货。后鲁见迟迟未收到机车,才知自己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