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8:13:06来源:法律常识
为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2、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给特种作业人员配发专用反光红色(大红)马甲,在马甲背面备注“特种作业”字样,左胸前嵌贴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特种作业人员应保管好专用马甲,严禁将本人的专用马甲借给他人使用.
4、特种作业人员未穿专用红马甲不得上岗。
5、任何人发现未穿专用红马甲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均有权进行制止。
6、配合特种工作业的人员,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未穿专用马甲进行特种作业的,有权制止并停止作业.如司索信号工未穿戴红马甲指挥,塔吊司机不得起吊。
7、特殊工种的范围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各类机动车司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外用电梯司机,塔吊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等.
8、施工现场其他人员有使用大红色马甲的,由总包单位负责调整为其他颜色。
9、在施工现场各单体工程出入口的明显处设置特种作业公示牌,注明特种作业部位、内容、人员、穿戴红马甲情况.
10、在施工现场各单体工程出入口的明显处设置动火作业公示牌,注明动火作业部位、内容、动火人、看火人、动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