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19:27:05来源:法律常识
3月14日,北京的于书仿夫妇还在为独子陈宇豪之死奔波。
在2020年9月16日,25岁的陈宇豪因涉嫌一起诈骗案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一派出所在北京抓捕,后被押解至佛山。约两个月后,家属收到警方通知,称陈宇豪因病进入当地医院ICU室治疗,但家属次日赶到时已经身亡。
这起诈骗案的报案人为一名江西女子,其称陈宇豪在收到其用于购买口罩的款项20多万元后,却一直没有交付口罩,也没有退款。家属质疑,这起案件佛山警方是否有管辖权,并称后来才了解到,在陈宇豪在进入ICU治疗之前,曾有一次已经进入医院治疗了半个多月,而警方从未告知家属。家属和其代理律师称,陈宇豪此前身体健康,只是体重有300多斤,比较肥胖。
针对家属质疑,佛山市公安南海分局平洲派出所称不便接受采访,只是警方曾答复家属“尚未发现违规行为”。而报案人邹某回应潇湘晨报记者时称,其曾经在佛山转账,故向佛山警方报案,还有受害者被骗百万。在陈宇豪在北京被抓获时,他也曾说身体不舒服,但当时她认为陈宇豪是“装”的。
佛山市公安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需要了解情况后再给予记者答复,截止目前记者尚未收到对方回复。
【1】北京男子涉诈骗案被跨省抓捕,两个月后突然身亡
于书仿夫妇均为北京大兴本地人,近期却一直和代理律师在广东佛山为孩子陈宇豪的死奔波。
陈宇豪是他们的独子,今年25岁。其母亲于书仿介绍,早在2020年9月16日早上,他接到儿子陈宇豪的电话,称自己被公安人员带到了北京朝阳公安分局香河园派出所,要他们拿钱赎人。
于书仿一大清早赶到派出所了解到,陈宇豪是被佛山公安局南海分局平洲派出所民警在当地公安配合下带走的,其被抓捕的原因是涉嫌一起诈骗案。一名江西新余市的女子邹某曾向派出所报案称,陈宇豪涉嫌诈骗,邹某曾转款20多万元给陈宇豪购买口罩,但陈宇豪一直没有交付,在邹某要求退款后也没有索要成功。
于书仿说,儿子没有固定工作,平时会自己“倒腾”一些事情,他没有交付口罩“可能是他的上游也没有发货给他”。
于书仿说,邹某曾对她说,只要他们还钱,可以“保”陈宇豪不被追究责任。但她一时凑不齐这么多钱。2020年9月16日晚上9点,陈宇豪被警方宣布刑事拘留。次日清晨,她再次接到儿子电话,称其已经在火车站,即将把他带到佛山。
“之前说会晚一点,我还准备给他送衣服,但之后就没送成。”于书仿说,17、18、19日,连续三天,陈宇豪都用其自己的手机联系申请人于书仿及其姑姑,要求为其筹钱,直至19日晚上,陈宇豪再未与申请人及其他亲属联系。家属由于疫情的原因,没有去佛山看陈宇豪,但委托了佛山当地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陈宇豪,律师向他们反馈陈宇豪的“精神状态不太好”。
直至2020年11月9日晚上,于书仿接到了佛山一个民警电话,称陈宇豪已经进入当地一家医院ICU治疗。“我当时问情况怎么样,对方说没有生命危险。”于书仿说,她次日下午飞抵当地到达医院,却被告知陈宇豪已经身故。
【2】家属称死者曾两次到医院治疗,第一次住院20多天家属未接到通知
对于儿子陈宇豪突然的死讯,于书仿不能接受。于书仿说,她一直要求当地警方给出解释,当对方始终没有进行说明。
于书仿提供的一份陈宇豪生前就诊医院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的病例显示,在2020年11月10日,医院在10日凌晨1点50分曾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通知书上诊断显示陈宇豪患有“脓毒血症”、“肺部感染、“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重度肥胖”、“褥疮”、“重度脂肪肝”、“水电解质紊乱”、“慢性咽炎”、“支气管哮喘”等多种疾病。
一份“出院小结”上载明,陈宇豪是202011月3日入院,11月10日出院,因“四肢乏力”被收治,入院时“神志清醒”。在该份病例的“住院诊疗过程”一栏记载,“患者体型肥胖,现反复诉四肢无力,长期卧床,自主活动意识差,自行在床上小便……患者若长期卧床,进一步可有肺部感染,压疮及尿路感染加重可能”。
于书仿说,陈宇豪此前身体健康,从未有到医院治疗的经历,只是体重比较肥胖。于书仿委托的代理律师称,陈宇豪体重有300多斤。
“按照程序警方应该对他进行健康体检,看是否能够适宜羁押。”于书仿称,在近期他们委托律师到佛山调取相关病例才获知,其实陈宇豪在11月份进入医院治疗已经是他在羁押期间的第二次治疗,2020年9月,陈宇豪进入看守所不久就曾入住医院治疗过一次。
一份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的“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显示,在9月20日上午,陈宇豪因“呼吸困难查因”进入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一份体温记录表显示,其监测数据一直记录到10月10日。
而于书仿说,警方此前从未告诉过家属这个情况。
【3】家属质疑案件管辖权和警方办理“人情案”,公安回复: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形
在陈宇豪死后,其家属也对当地警方整个办案程序提出质疑,并在近日与委托律师一起赶赴佛山讨要说法。
于书仿说,陈宇豪自2020年9月16日凌晨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控制、羁押,至其2020年11月10日死亡,她直到2020年11月26日下午才从位平洲派出所拿到陈宇豪的《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的家属联复印件。
另一个家属质疑的重点是,这起诈骗案的报案人邹某是江西新余人,而陈宇豪长期在北京活动,为何是由远在广东佛山的派出所来进行跨省抓捕。
于书仿的代理律师,北京平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聿民向记者介绍,抵达佛山后,他们和委托人一起多次找到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询问相关情况,但对方对于他们的质疑不能给出合理解释。
“在被羁押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由佛山警方来办理此案,报案人是否在佛山居住,报案人的转款行为是否发生在佛山?为何到北京抓捕时舍近求远由朝阳公安分局的派出所协助抓捕?我们需要调取相关档案和监控,也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公安是否在办‘人情案’。”向聿民说,办案机关工作人员未能予以回复。
“要么说我们没有权限知道,要么说他们没有权限。”向聿民说,只是在1月22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在一份《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上称,“经调查,我局在陈宇豪诈骗案的侦查办案和羁押的履职过程中,暂未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形。”
【4】报案人:转账发生在佛山,还有其他受害人;佛山市公安局:需要了解情况后给出回复
向聿民律师介绍,陈宇豪涉诈骗案件的报案人邹某在陈宇豪去世的当月,在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起诉了陈宇豪母亲于书仿。
记者在这份涉案的民事起诉书中看到,邹某起诉于书仿的“事实和理由”是:2020年5月1日,原被告(指于书仿)及陈宇豪(已故)签订《医疗物资还款协议书》,该协议书确认截止2020年5月1日,陈宇豪应当返还原告支付的货款本金238500元,同时自愿承担违约损失赔偿2万元,上述款项应于2020年5月5日支付。被告承诺,若陈宇豪未按照约定支付上述款项则自愿承担还款责任。起诉书显示,邹某是江西新余人,今年33岁。
近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邹某。邹某称,她是在2020年4月在网上结识陈宇豪,当时因为她受被他人之托,需要购进一批口罩,陈宇豪当时称他可以提供。
“当时他给我看了他的身份证,还发了他的视频,说是北京本地的,肯定不会骗人。”邹某说,她之后向陈宇豪打款,订了15万个口罩,原本第二天就要发口罩给她,但此后她一直没有收到货。
“我的钱都是别人给的,我没有收到货,别人也找我要钱。”邹某说,她此后数次前往北京,并找到了陈宇豪的家,要求他退款。“几次他都承诺还钱,定一个时间,到了时间又说还不上,我都去北京去了几次,后来他要我联系他的妈妈,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对方也说会还钱,但一直没有兑现。”邹某说。
邹某称,她是在2020年4月向平洲派出所报案,之所以在佛山报案,是因为当时她全国各地跑,给陈宇豪打款是在佛山转账。在他报案后,受疫情原因影响,当地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去北京,直到2020年9月警方联系到她,称需要她的配合,她才再次赶赴北京,找理由约见了陈宇豪,随后警方将其抓获。
对于于书仿所称,她曾经说自己“有关系”,如果还钱可以不追究陈宇豪的责任的说法,她予以否认。“她误解我的意思了,当时是他们找我商量,要我写一份谅解书,给他办理取保手续,我就说如果还钱我就同意。”邹某说,实际上“被骗的”还不止她一个人,还有其他地方的受害者。一位河北的郎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也同样的方式被骗了102万,几次找到陈宇豪家里,但都没有要到钱。郎先生说,当时陈宇豪给他发过生产发货的视频,但事后根据他提供的厂址找过去根本没有这个地址。
“这批口罩本来是买来捐助出去的。”郎先生说。
“他租了三辆豪车,后来还将租来的车抵给我了,租车行报了警我才知道。”郎先生说,他先后在北京和佛山都报过案,在佛山报案是因为当时有转账行为在佛山。陈宇豪自己声称他也是被骗的,但没有提供转账记录给郎先生。
邹某说,在陈宇豪被抓后,她退款的事情依旧没有进展,为此她还投诉过办案单位,陈宇豪死后,警方也未将此消息告知他,她是从陈宇豪的朋友处了解到此事。
“他是过于肥胖,之前就听他朋友说,他平时只能趴着睡,不能躺着睡。”邹某回忆,之前陈宇豪在北京被抓时也曾提出过身体不舒服,但当时她认为陈宇豪“是装的”。
针对此事,根据家属提供的联系方式,潇湘晨报记者致电事发时曾在佛山南海公安分局平洲派出所任职的一位梁姓负责人,对方称自己已经不在该所任职后便挂断电话。记者随后又致电平洲派出所办案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佛山市公安局政治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要了解后才能给予记者答复,截止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对方回复。于书仿代理律师表示,已经向当地上级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提出复查申请,但也暂未得到答复。
潇湘晨报记者 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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