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18:00:06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7月26日18时45分,宜川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家人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宜川县牛家佃崾崄路段与一辆重型半挂车相撞,事发后肇事重型半挂车驶离现场,并向宜川县十里坪方向驶去,请求出警。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上报大队领导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指令沿途各执勤中队民警对途经十里坪方向的过往车辆进行排查。
全力排查,多方联系,力求破案
到达现场后,事故中队民警对案发地点附近村庄住户进行逐一调查走访并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仔细查看现场留有的蛛丝马迹。通过走访排查,锁定了号牌为晋MW98**的一辆蓝色重型半挂车辆有重大嫌疑。嫌疑车辆锁定后,民警通过该车车主柴某联系到该车驾驶人朱某某,经过多次沟通,朱某某都拒不配合,并以关闭手机的方式来逃避此事。此后,我队办案民警多次以不同方式联系朱某某,但都以失败告终。
驱车千里,连夜攻坚,成功破获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7.26”肇事逃逸案的侦破工作始终放在破案民警的心中。2020年8月2日下午,经过多方合作协查,发现了驾驶人朱某某的踪迹在河南省三门峡市。随即,大队立即抽调事故办案骨干民警驱车前往朱某某所在地,经多方打听询问,得知朱某某并非肇事司机的真实姓名,仅知道其住址在三门峡市的一个小镇,但真实姓名不详。因未找到驾驶人,我队民警只能选择在其居住的小镇连夜蹲守。期间,民警无意间通过手机“抖音”APP,发现了这位朱某某。此时,已是凌晨1时,办案民警立即与 “抖音”APP后台取得联系,得知朱某某的真实姓名为苏某明(后经核实其向车主提供的驾驶证系伪造驾驶证)。随即,办案民警连夜驱车前往当地派出所,对苏某明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了“朱某某”的真实身份,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几经辗转,终于在2020年8月4日12时,在苏某明居住的小镇家中将其抓获,苏某明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过这个案例民警也要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事故以后一定要停车报警,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救助伤员,而不是迅速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责任将会受到更严重的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