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20:02:10来源:法律常识
王先生为了停车方便,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地下一层买了一处车位。车位侧面的有一个门通向一层,之前没有开过,现在正常使用,导致王先生无法正常停车,这种情况下可以主张解除车位买卖合同吗?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将就此问题进行解答。
王先生购买车位时,看到侧面墙壁上有一个门,当时房地产公司声称不会开这个门,对王先生使用车位没有影响。现在门打开后,占用车位面积不说,行人进进出出,根本没法正常停车。于是王先生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全部车位款。
房地产公司声称此门以后不会开启,但是小区业主都呼吁打开,这样出行方便,于是一个月后此门还是开着。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法院决定去现场考察实际情况。经现场勘察,车位面积达标,但是门打开后占用车位里侧空间,车位如果停车,门就无法开启,门如果开启,车位就无法停车。
就本案而言,房地产公司设置停车位或者门时应当考虑实际效用,车位设置不应被其他物品影响使用功能,门的设置也要考虑其可行性。经实地测量,车位停车影响了门的正常使用。同时,门开启也影响车辆的停放,故王先生关于解除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
冠领律所在此提醒大家,在购买车位时,要注意检查是否有障碍物阻碍使用,同时遇到本案类似情况,应及时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