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判决

时间:2022-10-06 21:41:05来源:法律常识

因一起信托纠纷案,国民信托把江西银行告上了法庭。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江西银行委托国民信托设立“嘉泰194期单一资金信托”,由江西银行作为委托人/受益人,国民信托为受托人。江西银行委托国民信托将其交付给国民信托的资金用于向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国安)发放信托贷款6亿元。

据了解,该信托计划的规模为6亿,参考年化收益率7.72674%/年,投资期限24个月。2018年5月24日,江西银行向国民信托转账支付委托贷款6亿元。同日,国民信托按照江西银行的指令,将其交付的信托财产6亿元支付至国安集团指定的收款账户。

国民信托表示,该信托计划已于2020年5月22日到期终止,但江西银行至今仍未依约足额向国民信托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信托终止日之信托管理费70.98万元,故诉至法院。

江西银行辩称,国民信托已于2019年12月25日单方面提出终止信托,而且也未按约定履行信托财产现状分配及清算义务。在江西银行看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的信托管理费系国民信托拖延履行义务导致的结果,江西银行无需支付。

庭审中,国民信托陈述,应江西银行挂牌转让债权的需要,才在2019年12月25日向江西银行出具《关于嘉泰194期单一信托将原状分配的告知函》,但挂牌转让需要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并进行变更,此后双方也没有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也未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变更,国民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在信托计划到期后进行了清算。

法院指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信托计划是否已于2019年12月25日终止,江西银行是否应当支付2020年1月1日之后的信托报酬。

法院认为,国民信托于2019年12月25日向江西银行出具的《关于嘉泰194期单一信托将原状分配的告知函》,并未产生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法律后果,江西银行应当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支付信托计划终止前尚欠的信托报酬,理由如下:

首先,江西银行与国民信托之间成立的信托合同,系被动管理型信托,国民信托作为受托人,并无实质终止信托计划的权限。

监管机构明文规定,银信通道业务,是指在银信类业务中,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设立资金信托或财产权信托,信托公司仅作为通道,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

国民信托作为通道主体,依据江西银行指令进行事务管理活动,主要承担一般信托事务的执行职责,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虽然中信国安公司的贷款在2018年已出现逾期,但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并不负有催缴义务。

其次,仅有《关于嘉泰194期单一信托将原状分配的告知函》亦不符合双方对于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条件。

综上所述,涉案信托计划于2020年5月25日终止,国民信托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江西银行未能支付剩余信托报酬,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判支付国民信托信托报酬70.99万元。

6亿元贷款违约,中信国安债务问题集中爆发

江西银行不仅要支付70余万元的信托管理费,借用信托通道发放出去的6亿元贷款也被逾期未还。从上述案件可以了解到,这6亿元贷款最终进了中信国安集团的腰包。但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中信国安集团的债务问题便开始集中爆发。2019年1月,评级机构联合资信将中信国安集团列入可能下调信用等级观察名单,3月19日正式将中信国安集团的长期信用等级下调。随后,中信国安集团资金问题愈加紧张。

公开资料显示,中信国安集团本是中信集团一级子公司,2013年中信国安集团开启混改,引入5家企业对其进行增资扩股,共计增资80亿元。需要注意的是,混改后中信国安集团没有实际控制人。2019年,中信国安集团已进入重整程序。截至2022年5月末,共有349家债权人向之申报360笔债权,金额共计1729.0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4月份,一份名为《关于恳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协调解决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函》的文件在网上流传,大意是请求银保监会出面,挡一挡向旗下中信国安追债的银行机构。

由此可见,遭遇违约的不止江西银行,还有多家金融机构受到牵连。

上半年“增收不增利”,江西银行诉讼缠身、不良攀升

江西银行系省内唯一一家省属法人银行,2018年6月在香港上市,目前资产规模已超5000亿元。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63.2亿元,同比增长18%;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3.7%至12.8亿元。

资产质量方面,金融界梳理发现,截至6月末,27家A股上市区域性银行平均不良率1.16%,而江西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8%,较年初升高0.41个百分点。其中,不良率高的行业集中于住宿和餐饮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不良率分别为20.48%、18.05%、8.8%。

截至6月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56.47亿元,较年初40.74亿元增长了15.73亿元,增幅为38.61%。与此同时,该行的关注类贷款余额为132.74亿元,占比为4.42%,较年初增长39.22亿元,增幅为41.94%。

同时,江西银行的风险抵补能力有所下降,拨备覆盖率也从年初的188.26%大幅下降21.42个百分点至166.84%。

对于不良贷款增长原因,江西银行在半年报中解释称,不良率上升主要是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部分行业出现经营困难,贷款逾期未还。

另外,案件诉讼也直接影响着江西银行的不良情况,半年报披露,截至6月末,该行作为原告、仲裁申请人且申索本金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待决诉讼、仲裁案件有72笔,涉及本金总额约为人民币86.46亿元(含已核销);作为被告、被申请人且申索本金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待决诉讼、仲裁案件有6笔,涉及本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8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半年,江西银行多名高管发生变动。3月,该行原董事长陈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5月,该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徐继红被查;8月,该行萍乡分行原行长冯亮被查。目前,该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已由厦门银保监局原局长曾晖接任,全行经营整体稳健。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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