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08:11:07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试点期限3年。
日前,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17个“最佳实践案例”,向全国推广一批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映好、具备借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其中,我市“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制度创新”、“推动跨境船舶租赁‘出海远航’”及“构建‘一带一路’质量认证合作机制”等3个案例成功入选 。
案例一: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制度创新
上海市不断深化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强化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围绕航运制度创新和区域协同发展,以临港新片区为试验田,初步建立起“中国洋山港”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制度,加快推动船舶要素集聚和航运产业链布局融合,助推跨境运输服务能级提升。
一 /
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临港新片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际船舶登记管理规定》,明确临港新片区国际船舶登记的适用范围。优化临港新片区内国际船舶登记流程,申请方式拓展到线上,大幅压缩办结时限,提升登记便利度。二是构建全流程、集成式服务模式。向洋山港海事局下放及调整“船舶所有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等36项行政执法事权,实现船舶登记及相关业务提供“区内事区内办”。设立“一窗对外”船舶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接收、统筹办理、发证,集约办理“中国洋山港”国际船舶登记手续。三是助推优惠政策落实。强化部门协同,上海海事局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单位联合发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洋山港”籍船舶享受增值税退税和奖励支持政策。推动船舶检验对外开放,在部分外国船检机构已获得授权在自贸区开展入级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在临港新片区登记的“中国洋山港”籍船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实施法定检验,为正在开展的外国船检机构法定检验放开提供接口。
二 /
实践效果
临港新片区以“中国洋山港”国际船舶登记为载体,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已经建立起集优化登记流程、实行多证联办、引入预审机制、完善政策接口、实施信用管理为一体的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制度。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17艘次“中国洋山港”籍国际船舶登记,船舶登记办结时间缩短了71.4%。同时,通过提前介入预审,有效避免船舶因证书办理停航过长影响船舶营运。以“新连云港”轮办理转籍登记为例,按照新流程只用2个工作日便完成涉船证书文书共8份,为“新连云港”轮节省停泊成本、船舶管理费和租金近20万美元。
案例二:推动跨境船舶租赁“出海远航”
上海市依托临港新片区跨境金融等制度创新优势,在国际远洋船舶融资租赁等业务领域先行先试,以创新跨境船舶融资租赁为突破口,推动首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落地,积极推进离岸业务发展,不断增强高端航运服务要素集聚,持续提升高端航运服务能级。
一是鼓励金融公司搭建在岸平台,开展离岸业务。积极推进离岸业务发展,推出多项便利和优惠政策,吸引多个金融类市场主体在临港新片区搭建在岸平台,开展跨境资金管理业务。开展跨境船舶租赁等离岸业务,以注册在临港新片区的企业作为项目主体,开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为在临港新片区开展离岸业务提供可复制的范本。二是创新跨境船舶租赁模式,积极开展先行先试。临港新片区试点开展首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采用售后回租的结构,由金融机构以新设于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航运项目公司(SPV)作为船舶购买方和出租人,由法国达飞海运集团公司CMA CGM的全资控股子公司ALIZE 1955/ALIZE 1954作为船舶出售方和承租人,完成了两条11380TEU(标准箱)集装箱船舶经营性租赁业务,项目金额1.1亿美元。
在临港新片区内,通过区域内高效的运作,在一个多月时间就能为金融机构SPV项目完成设立、办证、开户、委贷、投放和交割全流程服务,大大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同时,临港新片区在首单法国达飞海运集团公司跨境船舶租赁业务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区域内金融机构与地中海航运集团(MSC公司)开展跨境新造船舶租赁项目合作。
案例三:构建“一带一路”质量认证合作机制
上海市加快推进质量认证领域的国际合作,在强化质量基础支撑,守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全力优化认证检测服务环境,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化,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市场准入“互联互通”,构建“一带一路”质量认证合作机制,为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营造良好环境,为服务贸易注入新活力。
一是搭建技术交流国际合作中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作为贸易便利化的工具作用,不断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先后推动成立上海自贸区“一带一路”技术交流合作中心,中沙进出口商品合格评定站,并在沙特、新加坡等国家建立中东、东南亚海外分中心等服务平台,服务企业走出去。二是开展国际交流,推进国际间认证检测合作。积极搭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的沟通交流平台。与沙特阿拉伯标准、计量和质量组织(SASO),沙特阿拉伯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俄罗斯联邦工商会“鉴定联盟”(SOEX)等组织建立联系,就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共同致力于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搭建合作平台等内容达成共识,促进认证检测机构的“走出去”和“引进来”。三是整合资源,发挥区域优势,积极构建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协调长三角区域质量认证主管部门、认证检测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区域内24家国际国内权威认证检测机构,共同组建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
进一步集聚我国经济最发达地区资源优势,推动国际认证检测机构携手优势领域生产制造企业,为世界各地客户提供贸易便利化解决方案。如为国际化工巨头Indorama检验中国制造设备,为中海油集团伊拉克项目出口产品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各认证检测机构业务优势,通过整合认证检测产业资源,搭建联盟成员机构沟通交流合作平台。截至2021年底,“一带一路”认证信息服务平台已汇集了沿线41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准入法规标准信息,涉及机械器具、电器设备、建材等11大类,为贸易需求方提供咨询、查询及一站式对接等便利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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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国际服务贸易处
编辑:张瀚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