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09:49:04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日报12月18日电(记者 曹音)2020年12月18日,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在北京公开开庭审理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马尼拉分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两宗备用信用证纠纷案件。
该两案系因备用信用证及反担保备用信用证而引发的付款纠纷和欺诈纠纷,是近年来“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较具代表性的新类型金融纠纷,标的额大且涉及中国、菲律宾两国的企业及银行机构,争议法律问题涉及备用信用证的性质判断、备用信用证欺诈认定及止付标准等,对于统一裁判尺度、促进跨境金融业的良性循环发展,具有典型和重要示范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是新时代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大举措,以公正、高效、便利、低成本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为目标。
该两案为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案件,原拟在西安(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所在地)开庭,但考虑到各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所在地分处北京、上海、南京等不同地区,开庭时间又值冬季,属于新冠疫情严格防控期间,经综合考虑,为给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减少各方出行和人员流动,本次开庭地点最终定在北京。
该两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组成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