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17:26:09来源:法律常识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专注刑事领域的法律人,笔者注意到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这四项罪名的入罪门槛大幅降低,意味着即使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商界精英们,职务行为同样要小心谨慎,否则涉嫌犯罪的概率也大大增加了。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由“6万”降至“3万”。最常见的就是“收入不记账”、“虚列支出”、“侵吞单位财物”。挖自家的墙角,无异于自毁长城,这种钱真的不烫手吗?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同样由“6万”降至“3万”。这两项罪名可以统称为“商业贿赂”,常见的就是“回扣”、“返点”、“提成”等等。拿人家的手短,收商业伙伴的好处,真的踏实吗?
挪用资金罪复杂一些,因为涉及“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进行非法活动”三种行为方式,对应的立案追诉标准分别由“10万”、“10万”、“6万”降为“5万”、“5万”、“3万”。借鸡生蛋,万一鸡飞蛋打,拿什么来补窟窿?
小品演员孙涛曾有这样一句台词:“反腐,从保安做起!”。即便不是端着公家的“铁饭碗”,商界精英们同样也不能任性,该挣的钱不错过,但不能碰的钱坚决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