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9 15:02:12来源:法律常识
强制执行,一定是建立在诉前保全100%保全到被告财产为前提下,才会产生一定效力。我们很多当事人过于神化执行法官的能力,觉得执行法官敲敲键盘便可以搞定被执行人了,其实强制执行程序也是相当苛刻的。实践当中,我国强制执行领域依然是程序化查控为主,也就是说在当事人没有保全到对方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局也是无能为力的。
只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被执行人是国家公务人员,或者是事业单位上班,那么这个“铁饭碗”的工资肯定是逃不掉的,又或者被执行人有退休金,当事人稍微和法院沟通一些,也是可以划扣的。
但对于无执行能力,或者被执行人在诉前或者诉中转移财产的,执行局也是做不到“穷尽一切能力”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
我们要理解,法院作为公权力机关,无论是审判,还是执行部门,在办案的时候都是有一条时间线追着跑的,这就是我们的审限和执行时效限制。一般而言,就拿我国西北地区四川成都地方法院的案件量来说,一个审判法官,一年需要处理400多个案子,大概一年也就212天的工作时间,平均一天就是2个案子,一个案子大概要做多少事情?比如:给原被告发函、审核立案材料、组织开庭、到下判决,尤其是下判决,简单的案子写下判决可能就行了,稍微复杂些的案件,可能还得交由院长签字,申请审判委员会做出判决决定,相对来说是非常费时费力的。
执行局这边我们再来想象一下,执行法官和审判法官最大的区别就是战斗岗位的环境完全不一样,为什么拘留决定这么难?为什么轮候查封想协调首封哪家法院都不愿意主动干?为什么房产拍卖公告这么难贴?大概都是和执行法官的工作量有关。
很多人都在唱,为什么法院不扩编?没几个人想过扩编所带来的连锁反应。我国法院其实扩编工作一直也没停过,但是靠扩编消除巨大的案发率,只会导致法院层级更多,层级越多,可能执行局连拘留决定找院长、副院长签字都要等上一个星期,这会导致法院的执行效率更低。
因此,解决执行难,我一直倡导需要执行律师参与,辅助执行法官,才能真正意义上把执结率做起来。今天看了2021年的执行结率,我不禁感叹,皇帝的新衣真是漂亮。
执行难,也只能靠当事人自己努力了,而我只能靠自己的小手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了,期望多少能各位客官贡献一点执行相关的知识。
时间有限,就说这么多。
2022年,我和我的团队一直都前行在路上。
血汗钱!
我们分文不让!
以上是我的个人说法,各位网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