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9 19:54:07来源:法律常识
过去,在人们的影响中,医生、教师和律师等的职业为“体面”工作;现在,有资格从事体面工作的人“不幸”不是体制内的医生实际上就是一个被剥削者。河南多家医院医生大规模跳槽为哪般?非体制内的医护人员也要体面,而有尊严地生活!
公益事业编制受限的原因。计划经济时代,医生、教师编制名额受限;律师编制没有数额的限制,例如,取得律师资格可以在国办律师事务所工作。计划经济时代的经济不发达,医生、教师人员数量众多,国家不能按编制供养医生和教师;律师人数较少,国家有条件供养。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家事实上有能力供养诸如医生、教师、律师等公益事业编制的人员。国家为什么不供养呢?教育市场化的后果是扩招,其后果必然是“严”进宽出。这里的严,是指分数;这里的宽出,是指扩招的人需要毕业。有资格的医生、教师、律师能否从事本职工作还需要编制控制。
问题是,从事职业的人是一张试卷,或者几分钟的面临就能考察出来吗?答案是否定的,职业素养的养成是在不断的实践运用中;最为重要的是,我国医生、教师能成为体制内的人还有多种因素决定。
限制非体制内公益事业人员待遇的原因。医生、教师、律师等行业的人员均有准入资格的限制,例如,医生“入行”需要有医师资格等;医生、教师、律师等执业人员服务的性质相同,即,为不特定的人服务——公益事业。公众可能要问,国家为什么限制非体制内公益事业人员的待遇。
一方面,待遇倘若相同,公立医疗、教育机构没有优势;另一方面,待遇相同,私立医疗、教育机构就不能营利,即,医疗、教育机构的投资人“红利”分配达不到预期,例如,医院待遇相同,私立医院的医生不仅享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而且取得职称后,私立医院需要调整其工资、福利待遇等。
就目前私立学校的教师待遇而言,多数普通教师的待遇可能还不如农民工,例如,幼师的待遇等。倘若私立医院也是如此,五年制的医科大学毕业生从事医护工作,要求其不“跳槽”可能强人所难!社会资本为了使私立医疗、教育机构能长期营利便借鉴国外私人律师的做法,推出“私人医生”“医生教师”的概念。
“私人律师”“私人医生”“医生教师”收取小费可能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与社会不能将医生、教师和律师这种体面人员视为餐厅服务员,从事公益服务的人员应当除了法定收入外没有“小费”。
公益事业人员不应有差别待遇。社会正常的时候,区分公益事业人员待遇的差别,对社会影响明显,但疫情防控可能为决策者提了个“醒”。疫情防控期间,我国香港地区“少数”医护人员为什么能拒绝参加防疫?香港的医疗体制应当大致与英、美相同;医护人员并不在体制内对待政府的命令态度不同,政府除了临时提高待遇外可能没有其他办法。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医疗条件,美国新冠病毒感染、确诊人数最多,死亡人数最多;公众大致可以从美国的医疗体制中寻找到答案,例如,疫情防控初期,网络上出现了去美国从事医护人员的讨论。美国的“月亮”并不比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圆”,美国仅仅是资本,或者特别优秀人的“天堂”。
我国公益事业人员不应有差别待遇,国家事实上从2012年始开始“谋划”。《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12年,国家开始实行公职人员等体制内人员“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意味着,无论体制内,还是体制外退休人员的待遇可以实行“单轨制”。体制内、外人员退休差别待遇在于:职业年金。
由于医疗、教育机构的设立实行审批制,且私立机构中的医护人员、教师在理论上也是事业编制;国家有条件,也有可能强制要求私立机构医护人员、教师强制缴纳职业年金。其中,“有条件”,是指行政审批的前置程序;“有可能”,是指取消公益事业的机构以营利为目的,让真正的慈善家办医院、办学校。
就河南多家医院医生大规模“跳槽”事件而言,医生从私立医院向公立医院,或者非营利性的私立医院跳槽,社会应当恭喜医生,终于进入了“体制内”;医生从公立医院向私立营利性医院跳槽值得关注与研究,例如,公立医院,或者非营利性的私立医院是否可以作出除名处理,以及不正当竞争赔偿等。医生在私立营利性医院之间跳槽,多数情形下是为了“生济”——医生也要养家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