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2:09:07来源:法律常识
3月22日下午,拉萨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挂牌成立,我市公安机关首批7名公职律师持证上岗。
公职律师不同于社会律师,是指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的公职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仍属于公务员序列。公职律师主要承担本单位法律事务,接受所在单位委托,代表所在单位从事律师法律服务,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王立平说:“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挂牌,标志着拉萨市公安局的综合职能和全市公安队伍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有了一个更为健全、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这对于积极稳妥推进全区公职律师工作的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次旺晋美告介绍,2018年8月,市公安局筛选了7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并为其申报了律师执业资格证,获得公职律师资格的民警利用周末时间,轮流前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拉萨分所跟班学习,期间不代理任何社会案件。2018年11月,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起草了《拉萨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目前已在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印发试行,该办法指出,公职律师办公室肩负着市公安局公职律师领域的制度起草、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包括任职条件及权利义务、主要职责、证书申请及管理、执业管理、执业档案及年度考核、执业责任执业保障等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