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2:42:11来源:法律常识
7月13日,龙岗区宝龙街道一名违法当事人在收到该街道执法队委托律师事务所送去的一封律师函后,立即主动缴纳了拖欠了3个多月的4000元罚款,还主动于7月15日将相关缴费票据交到该执法队手中,以便尽快结案。
据了解,宝龙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于3月23日对辖区碧新路某施工现场巡查时,发现该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新的出入口实施硬底化措施,于4月8日依法开具处罚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该施工单位迟迟未缴纳此笔罚款,还于5月初该处工程结束后撤场离开宝龙街道。该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该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说明此事要求其尽快缴纳罚款,然而该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脱没缴纳有关罚款。
7月6日,在多次催促未果后,该街道执法队遂与驻队律师研究对策,认为目前仍未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可以先由驻队律师所属的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再次正式告知该当事人相关情况及需承担法律后果。因律师函能够起到很好的震慑效果,该施工单位在收到邮寄的律师函后,立即主动联系宝龙街道执法队,表示已深刻认识到相关法律后果,将于近期缴纳有关罚款。最终,该施工单位于7月13日全数缴纳了4000元的罚款。
【记者】徐烜和
【通讯员】何健波 何美婷
【作者】 徐烜和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