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5:26:0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袁城霖
今年,达州市达川区医疗保障局开展了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打击“三假”专项治理行动。近日,达川区通报了21起典型违规案例。
(一)达川区人民医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人民医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限用药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40052.27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多次收取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43654.52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达川区中医院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中医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多次收取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25467.35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达川区虎让乡卫生院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虎让乡卫生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9990.4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达川区石梯镇卫生院超标准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石梯镇卫生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多收床位费、多收氧气吸入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9234.6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达川区渡市镇中心卫生院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渡市镇中心卫生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多收氧气吸入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2209.46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达川区三里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三里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多收氧气吸入费、多收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2254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达川区华普医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华普医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多收床位费、多收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2470.8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达川区百节镇马家卫生院超标准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百节镇马家卫生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多收床位费、多收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5976.8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达川区福善镇卫生院自立项目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福善镇卫生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2210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达川区米城乡卫生院超标准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米城乡卫生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多收床位费、多收抢救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536.5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二)达川惠康医院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惠康医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257.12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三)达州中信长生肾病医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达州中信长生肾病医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590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四)达川区柳阳医院多收抢救费案
经查,达川区柳阳医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抢救费、重复收费、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4198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五)达川区堡子镇中心卫生院自立项目收费案
经查,达川区堡子镇中心卫生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252.38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六)达县新侨医院多收抢救费案
经查,达川县新侨医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抢救费、重症监护超住院时间收费、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022.41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七)达州紫荆妇产医院重复收费案
经查,达州紫荆妇产医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9230.4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八)达川区百节镇木子卫生院多收床位费案
经查,达川区百节镇木子卫生院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多收床位费等违规行为,共涉及金额12852.12元。根据《达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规定,追回全部违规金额,并约谈该院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
(十九)彭某某重复报销骗保案
经查,达川区居民彭某某于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在就医地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联网结算后,回达川区又持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资料前往达川区医保局进行报销,涉嫌重复报销医疗费用31039.91元。现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杨某某重复报销骗保案
经查,达川区居民杨某某于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在就医地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联网结算后,回达川区又持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资料前往达川区医保局进行报销,涉嫌重复报销医疗费用10942.38元。现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十一)向某某重复报销骗保案
经查,达川区居民向某某于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在就医地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联网结算后,回达川区又持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资料前往达川区医保局进行报销,涉嫌重复报销医疗费用12941.8元。现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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