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9:21:06来源:法律常识
1、学历
律师“装逼”第一神器就是“学历”,尤其是“两校”的学历。姑且不问这学历是成人教育、函授教育还是自学考试或者“学位班”,总之只要挂上这“名校学历”,就可以变成“装逼”大杀器,忽悠那些没有读过大学的“社会人士”。
许多名校“总裁班”、“MBA班”的学生都说自己是名校毕业的,此时须知“宜粗不宜细”,特别是不要问他们“第一学位”。
2、教席
律师“装逼”第二神器就是“教席”,这是没办法拿出名校学历特别是博士头衔时应急之举。某大学的“客座教授”、“导师”甚至“联合导师”,成为他们的荣耀。至于这些教席是怎么来的,当然是“国之重器秘不示人”。
更有甚者,只说是“某高校 ”兼职教师或兼职教授,不能明确学校名称,更不敢拿出聘书,也是很有趣。至于他们是否去上课,该大学是否是电视大学甚至中专,也就“未足与外人道也”。
3、任职
律师“装逼”第三神器是“任职”,特别是“非正式”的那些职务。这些律师不能拿出“正式”职务例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顾问、律师协会班子职务等头衔,也就“自封”一批“非正式”职务。
这些头衔“包括但不限于”某地方商会颁发的“全国优秀某某律师”头衔、律师事务所内部机构头衔。
4、著作
律师“装逼”还是需要有著作发表。不可否认有些律师的著作是精品,特别是成功案例专辑。但也有不少律师名下挂着一大批“经典著作”甚至“著作等身”,却只能“天下文章一大抄”。问他有没有成功案例,只能“王顾左右而言他”。
更有甚者,律师本专业拿不出“亮点”也就“跨专业”,写写诗词歌赋或者打油诗。这也能装订成册,作为赠送他人例如“粉丝”的佳品。
5、绰号
律师“装逼”少不了“绰号”,如同梁山好汉黑旋风李逵、及时雨宋江等。他们不是自称某某“第一人”,就是自称某某“鼻祖”,甚至不断开创新的“律师门派”,这才能吸引大批“粉丝”乃至“信徒”。提到某人“江湖人称”,其实就是他们“自称”,然后宣扬一番。
有了“绰号”也就可以“组团”博一下出位,博一下眼球,换取“群众”叫声好彩。不能在学历、教席、任职、著作上“装一下”,能够在绰号上“显摆”一把也是好的,至少比“默默无闻没人喜欢”要强。
6、授课
律师“装逼”还有一件利器,那就是成为授课律师。如果是在正规学校授课,或者是在律师协会组织授课,以及受官方或半官方组织邀请授课,那些当然是“牛逼”律师。但有些人喜欢自己与人合作倒腾个“培训组织”,取个响亮的名字,然后一边授课一边自封一些头衔,也就成了“装逼”大杀器。
授课律师也就自以为比其他律师高一个级别——“民间组织”授课那也是授课,“民办教师”也是教师嘛。
7、晒图
律师“装逼”采取晒图方式,其实是“最后武器”。这些律师拿不出前面的6种“神器”或者“利器”,也就只能通过“晒图”,在“不明真相的群众”面前刷一下存在感。朋友圈的豪车、豪宅、华贵衣服、精美食品,究竟是否真实是否是“借图”,其实没有多少人关心。最近深圳某女网红“晒图”就是这种形式,立马在网络搜索面前露馅。
律师装逼其实也是一种“营销”,让潜在的客户关注自己。这几年那些律师江湖上蹦跳的“网红”,也由此“暴得大名”,吸引更多的律师参与“装逼”。毕竟律师中牛逼的不多,苦逼的也少,于是“装逼”也就成为不少律师重要生存方式。当然,也有把律师看成普通职业者,也就不把自己“神化”或者“光鲜化”,可以自得其乐——帝力于我何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