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2:25:0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
2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邀请工伤保险科专家接听12333热线,多位市民致电咨询工伤保险政策方面的问题,专家一一解答。
市民张女士致电询问,哪些情况可算工伤。专家解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2333热线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提供人社政策咨询、办事指南、信息查询等服务的专业咨询电话。每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将邀请市人社局业务单位(科室)负责人到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接听群众来电,并在12333栏目提前发布预告消息,欢迎市民致电咨询。(记者刘娇 通讯员黄焱琳 李珊珊)
本文来自【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