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21:51:05来源:法律常识
生活中,很多人在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后,原本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却因为找不到对方了而放弃了起诉。在很多人看来,人都找不到了,去法院起诉又能怎么样呢?
法院给出的也只是一纸判决而已,又不能对被告产生实际影响。正是因为抱有这样的想法,所以很多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都是选择了自认倒霉,但其实,这既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也是对侵犯他人权益的被告的纵容。
首先来回答题目中的问题:在于别人发生民事纠纷时,即使找不到对方甚至不认识对方,只要有对方的身份信息,是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
原告到法院起诉立案的时候,法院并不会也是没法做到要求被告到场的,原告有提供被告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义务。当然,这是必须在保证你所提供的被告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前提下。
要保证你向法院提供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一是向法院提供对方的手机号码,毕竟现在所有的手机号码都实现了实名认证,有了手机号码就不怕查不到对方的身份证信息了,有了身份信息,后续的程序就可以合法有效的展开。
此外,为避免提供给法院的被告身份信息有误,最好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至于身份证复印件你从何种渠道获得,法院是不会理会你的,你可以去对方留有身份证复印件的任何一家机关或者机构找熟人获得,比如对方在移动开过卡,那么移动公司一定存有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比如对方找过某家银行贷过款,同样会在银行留下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