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0:10:11来源:法律常识
李女士和丈夫离婚时约定,孩子和父亲生活在一起,周末和节假日李女士可以探望并带孩子出去玩,可离婚后孩子父亲却拒绝她探望,很难见到孩子的李女士该怎么办?
律师问答
孩子父亲拒不执行探视权,李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之间离婚本来对孩子的伤害就很大,夫妻又因为一己私利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
一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的,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