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9:33:04来源:法律常识
我记得有位老主任说过“律师就是处理事务的,如果自己家庭的事务处理不好,怎么能给别人处理事务的。”,当初我对于这句话是很不理解的。现在我终于对这句话明白了。是的,律师确实是给人们处理事务的的,处理事务的方式非常重要。
我们做律师是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律师需要与自己的委托人打交道,需要与官方办案人员打交道,需要与其他人员打交道。怎样去处理这些关系非常重要。
我自我觉得处理事务的能力不行。觉得处理事务的方式太简单了,所以别人就不大喜欢我。
最近几年以来通过不断反思,处理事务的方式有所改变。我就把自己的一些想法说出来,希望能给年轻律师有所启示。分述如下:
一、永远当孙子。
律师这个行业是服务业。服务业就是伺候人的营生。不管你在律师界做到1哪一步,你对于客户来说,永远是为客户服务的,所以说律师在客户面前就永远是孙子的。
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我有时候去看守所,那里的警察对我讲bj的律师过来呼三唤四,他们非常不喜欢!
你做律师不管做到什么位置,在办案人员的眼中你就是一名律师而已,你没有资格在人家面前耍牛逼。你老老实实谦虚谨慎,对办案人员尊重有加,人家就愿意配合你办理,你如果是耍牛逼,刁难你一下,你还有什么脾气吗?
三、大事讲原则,小事讲灵活。
原则的事是没有协商余地的,小事可以灵活运用。
四、拒绝的事,说话的口气婉转一些,要考虑到对方的接受能力。
五、律师要与办案人员相互配合,争取早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六、律师在接受案件的时候,应当对客户进行必要的筛选,将那些可能存在风险的客户予以删除。
地域得考虑,那个地域的人就不能就收;人品的考察?学历的考察?文化素质的考察?经济能力的考察?案件标的额大小的考察?
律师没有必要给那个地域的人蛮不讲理的人代理案件,也没有必要给标的额小、文化低、素质低、经济能力差的人代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