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3:10:07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8月24日,平顶山高速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宁洛高速公路南京方向K683处发生一起大型货车因操作不当与高速护栏发生碰撞的单方事故,货车及道路设施受损,需要救援。
当日9时30分,接到报警赶到事故现场的民警发现,在宁洛高速公路南京方向K683处,一辆山西籍大型货车撞到了高速公路超车道的护栏上,所幸驾驶人并未受伤,只是受到惊吓,民警迅速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安全防护区域,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经了解,驾驶人罗某告诉民警,自己驾驶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一时走神没有掌控好方向,导致车辆突然失控,撞到了护栏,还好自己按规定系了安全带,并未受伤。民警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后认定,驾驶人罗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驾驶人罗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平顶山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交通安全无小事,平安连着千万家。驾驶车辆上路时,司机一定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集中精力,认真观察路况,谨慎规范操作,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时,要杜绝在不观察路况、不观察后视镜及不能确保自身和他人交通安全的情况下随意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