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改制买断工龄的职工多大退休

时间:2022-10-29 17:21:05来源:法律常识

@话题大发明家

有人在头条提问:

“公司改制建议买断工龄,快退休的人买的多,合理吗?”

2000年代是我国统一实行企业改制的年份。除有些公司,例如烟草公司、盐业公司等垄断国企没有改制外,其它公司都实行了改制。当然一些工厂也属于企业,应该都属于改制之列。

企业改制一般是实行的整体改制,就是把国有资产卖给私人,由于当时有些企业个头太大,也就是说企业总资产很多,价值很高,这种企业一般需要安置的职工也很多,要想找一个老板把这么大的企业买下来,一般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但是,改制是全国统一的行为,时间不会等人,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一刀切地完成任务,出台了售卖企业的政策:企业实行优先卖给原法人的政策,并且对原法人有优惠待遇。

什么优惠待遇呢?就是原法人可以占有40%的股权,其它由职工参股。这样一来由于原法人掌握了售和买的主动权,加上当时是一刀切地快速于几年内完成改制,各地政府成立的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一个临时机构,工作了三四年机构就撤消了。

这样一来,大部分企业通过改制后,原国有资产被原法人代表低价收购了。很多原法人手中是没有购买国有资产的本钱的。为什么最终国有资产却被以他为主的购买者买到手了呢?这个很简单,也是很多人心知肚明的事,首先改制腐败这里不谈。仅就当时的形势,一下子就一刀切地改制那么多的国企,而且众多的集体企业参照执行,时间紧任务重,改制行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可以说没有太多的经验。改革文件中除原法人占40%股权外,没有资金的,先改制建立股份制公司后,再赚来资金进行购买,有的地方政府还支持通过银行大额贷款给原法人购买国企。

由于办法灵活,很多原法人为了买到企业都是空手套白狼,因此采取做假账,瞒报固定资产,有的贿赂评估公司,在固定资产的评估上做手脚和串通公司会计内部造假账相结合。有的把改制上报中的债务扩大,企业固定资产减少,有的去掉了应收款账,采取各种手法等等,这些这对于熟知企业内部情况的原法人,要把国资卖给以自己为主的私有企业,那真是得心应手的事。因此很多盈利公司,而且人人都知道很赚钱的公司,都会被上报为亏损企业改制,因为公司不亏损是不能改制的。有的公司即使一时不能批准通过改制,最终总有办法弄成“资不抵债”,最后使企业完成改制,只不过是拖一两年时间而已。

另外,在改制时职工的安置方面,改制时不是企业盈利的公司安置费用就确定的高,而且只要是改制企业,买断职工的买断费都很低。内退职工的内退工资也很低,一般是当年社平1000多,但内退工资只300多,而且十年不涨,因此人们把内退工资不称内退工资,而戏称为生活补贴。

社保也买最低的60%,医保也不按规定买门诊医保等。为什么有些公司富的流油经过一翻操作假改制了,而对买断工龄费用却出的很低?这是有原因的。一是法人压低安置费节省下来的钱归自己,

二是改制企业规定是亏损企业才能改制,你公司改制安置费比别人高,不是露陷了吗?定高了,上面也不会批。因此一般买断工龄费用是以职工工龄长短定高低的,而且定的很低。

那时的改制安置按政策30年工龄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就内退了,哪来买断之说?20~29年工龄的买断费一般1万多元不到2万,20年以下工龄一般几千元钱就买断了。如果你嫌少不签字不买断是没有用的,因为你不签字不领买断费,没有人承认你还是国企职工,一样会下岗,一样会无人管你,不同的是你没有下岗失业证,不能再就业,而且还没有失业费。

公司改制建议买断工龄,快退休的人买的多,合理吗?

这个提问看来不是2000年代国家一刀切的国企改制行为。因为当时的国企和集体企业的改制,不是建议你买断工龄,而是没有30年工龄和距退休年龄5年之外的人员必须买断。

改制是企业体制的改变,原企业体制是国有制改变成私有制,即国有企业改为私有企业,人员不是划给私企,而是先让你失业,后看人家私企要不要你,一般下岗职工私企是不要的,因为与其要你4o5o人员不如新招2o几岁的大学生,就是年轻农民工也比年纪大的下岗职工强。

至于临退休还买断,并且买断费拿的高,这种公司改制,只能出在当下的公司改制,虽然不清楚现在改制政策,但从合理性上讲,快退休的人买断费定的高也是合情合理的,因在原企业工龄长,工龄长则贡献大当然买断费多。至于拿了一大笔买断费后马上退休,又去拿国家的养老金,这是两码事。买断费是论贡献分改制企业家产,养老金是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后社保局给的钱,不能因快退休了就不拿买断费了。这就是当下改制与二十年前国企改制不同的地方。

因此原国企改制退休、内退、下岗的改制企业职工是最受苦受难的一代人,他们在职工资低,改制安置费少,下岗后年老体弱收入低下,还要承担高于职工缴费比例的养老金缴费费用,(即花多的钱买少的指数拿低的养老金),没有人来为他们呜不平,没有人来反思过去二十年前改制的过错,这些原改制退休、内退、买断工龄的职工,与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新国企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比是很低的,制定的计算规则也是不合理的。这类人群的低养老金是不是人为造成的,应不应该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是应该被有关部门提上议事日程,还是置若罔闻,不闻不问。

目前自媒体上有些既得利益的人,把对于原国企改制人员养老金不合理,有人在媒体上说实话称为“工闹”,我们说,反咉医疗改革不合理称“医闹”,反映改制职工养老金不合理称“工闹”,为什么没有设及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公闹”和“事闹”?这说明只有不合理的地方人们才会去讲道理,去讲道理难道是“闹”吗?只有通过讲道理才能以理服人,才会让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加以改正。


公司改制建议买断工龄,快退休的人买的多,合理吗?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