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3:35:08来源:法律常识
某大型国企A公司近几年业务发展迅速,陆续上线了很多信息系统,致使公司IT部门的运维工作压力日益增大,A公司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IT运维服务供应商。
A公司选择了一家长期合作的,资质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协助其编写了详细的招标文件,在6月1日,招标代理机构在其官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人必须在6月25日10:00前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定为6月25日14:00。6月25日14:00,开标工作准时开始,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要求了所有投标方参加。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检查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为保证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A公司邀请了7名来自本公司内部各部门(法律、财务、市场、IT、商务等)的专家或领导组成了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和比较。
【问题1】(6分)
结合以上案例,请指出以上招标过程中的问题。
【问题2】(6分)
假设你是A公司负责本次招标的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假如发生以下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1)开标前,某投标方人员向你打听其他投标单位的名词、报价等情况。
(2)某投标方B公司提交了投标文件之后,在开标前发现投标文件报价有错误,电话联系你希望在评标时进行调整。
【问题3】(4分)
结合本案例,判断下列选项的正误(填写在答题纸的对应栏内,正确的选项填写“√”,错误的选项填写“×”)
(1)招标方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而不用委托代理机构。 ( )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时间不得少于15日。 ( )
(3)招标方和投标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
(4)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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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牢记几个时间节点和数字:
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小组,技术和经济专家不得少于2/3,
公示期 20天
修改招标文件 15天前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
履约保证金不超总金额得 10%
【问题1】(6分)
(1)招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公告只在代理机构官网发布不合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2)招投标法第三十四条:开标时间不符合要求,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招投标法第三十五条:开标工作不能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4)招投标法第三十六条:开标人员不符合要求,不是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招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全部来自于公司内部可能不符合规定:一方面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此专家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二是专家应从政府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专家名单中抽取确定。
【问题2】(6分)
(1)根据招投标法的条款,应明确拒绝对方的请求,并告知泄密和串通的严重后果,因为这将可能会有损第三方参与人的利益。
(2)不同意该请求,可以体现在评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澄清。
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问题3】(4分)
(1)√
(2)× 20天
(3)√
(4)× 1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