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5:55:08来源:法律常识
首先,微信聊天记录形成于转账当时,发生于双方当事人之间,而录音证据形成于诉讼前后,发生于双方父母之间,从时间和主体上看,微信聊天记录更能反映转款当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其次,从内容上看,被告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明确作出了“借”和“欠”的意思表示,原告在转款当时也明确备注为借款,对于借款合意两者能够相互印证。而原告父母在录音聊天中关于款项存在不同说法,可见其并不完全清楚涉案款项的具体情况。因此,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据证明力高于被告提交的录音聊天证据。
再次,被告一方面强调涉案款项系原告支付被告的离职补偿和预付劳动报酬,名义上是借,实际上是给,另一方面又表示如果被告未来为原告创造的价值不足额,则退补原告,“给”和“退补”两种说法本身即存在逻辑矛盾。
最后,被告确认与双方共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实际领取了部分报酬,同时又主张与原告存在劳务雇佣关系,本身亦相互矛盾。被告有关与原告存在劳务雇佣关系的辩称意见,暂无充分证据予以证实,在此情况下,其主张案涉款项的给付系基于雇佣劳务关系而发生的预付报酬,法院难以认同。被告确认涉案款项未用于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且除案涉款项外,双方并无其他大额转款往来,被告主张涉案款项系双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的意见,亦不能成立。
张恒的律师周俊向记者介绍,张恒方在二审中提供的书证内容包括对两人关系的证明,“最重要是同居关系,甚至更加超过。”周俊认为,郑爽和张恒有两个代孕的孩子,在分手前,他们的关系甚至接近于事实婚姻关系,在财产、资金、工作方面高度混同。
郑爽与张恒自2018年4月相识,不久后建立恋爱关系;
因郑爽本身没有团队,2018年6月张恒便开始兼职处理郑爽业务上的事情。
2018年8-9月期间,郑爽提议张恒辞去原来《这!就是铁甲》赛事总监的工作,全职为其工作;
这一期间,两人开始就建立新公司讨论细节性的问题,但两人经营管理的理念存在分歧,张恒本人对这一提议仍比较犹豫。
2018年11月初,就张恒辞职为郑爽全职工作的提议,两人产生了一定分歧。
自己“工作起来六亲不认的”
又提出“我们一个月约会一次好不好”“或者两个月约会两天”
“还有我说的你考虑好没我说的事”
“你说2000的事么”
“所以就是和你分居这样么”
“2000的事我没想清楚……我暂时还是觉得奇怪……”
“我不想像小白脸……”
“2000我借了……”
“2000的问题就这么定了”
“我每个月1块钱”
“你说的条件我都接受了……”
“听起来也就一年时间长度的样子”
“我成长不起来……其实也配你不上”
“你知道借钱和不借钱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吗”
“这个公司……我收你2000借款,我从这个借款中投1000,可以吗”
“我离职了……我只是回来不知道怎么和你牺牲东西对等,所以我前面就决定了,我欠你了,2000w、1000w、7000w我都欠的起”
张恒代理律师周俊还表示,从2000万款项的用途也可以看出,张恒没有借款的意思表示。
“钱给老公”
“和爸爸妈妈”
“平分了”
“给你分红”
“我又没说是义务的”
“我是‘伪’经纪人”
“那我也认!”
“老公是金牌经纪人”
“我会觉得很怪、改日再说吧”
张恒代理律师周俊认为,首先,由于接受二审委托时张恒身在美国,律师面临代理权限问题,经过冗长的委托书公证程序,张恒方律师在交了上诉状后很久才看到一审案卷,发现张恒方在一审时提供的6组证据没有经过质证(质证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而张恒方认为这对于认定客观事实是比较关键的证据。
张恒方表示,在二审中提供的最新两组证据系张恒的I-94卡(美国入出境登记卡)和护照信息。之所以提供这两组证据,周俊表示,是为了证明郑爽的诉讼目的,以及这一诉讼给张恒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