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6:32:12来源:法律常识
重庆产假国家规定
一、正常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80天=178天
二、难产产假:
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此规定已于2021.11.25通过,但是目前万州区问什么没有执行?还是按照128天的产假天数执行?
本人马上要休产假,经过咨询万州区社保局,给的答复还是128天。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于5月16日进行了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回复如下: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于2021年11月25日公布实施。现万州按照新规定执行,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178天产假,难产的在此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
(相关信息见截图)
来源:重庆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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