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3:27:09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基层工会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向职工会员发放适量的节日慰问品,保障干部职工享有正常福利。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反腐倡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令干部群众拍手称快。但与此同时,也有执行者因为摸不准政策,为了以防万一,“一刀切”断了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令人心里不太痛快。对此,每逢“两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都会印发《通知》,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各地也亮出正常福利标准。比如,上海规定2020年度一次性增加工会经费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额度,标准不超过500元/人;四川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不超过2100元……各省市相关标准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不超过”是为了防止违反八项规定,乱发福利,让福利变成腐利。但,这里面变数实在太大了。以四川“每年不超过2100元慰问品额度”为例,同一个系统,有的发了2000元的额度,有的可能就500元额度。反正是“不超过”,又没有规定“不低于”,千差万别之下,羡慕嫉妒之后,留下的是一些干部职工的心理不平衡,“别人家的单位为什么比我们多?”
每逢佳节倍思“清”。这些年来,广大干部职工已经习惯了清清爽爽过节,也不再把希望寄托在法定节假日单位福利上了。但,诸如辞旧迎新的“两节”,领点慰问品不过就是图个喜庆而已。但,如果都在“一个锅里吃饭”,别人的多,的确心里也不是滋味,严重影响“新年快乐”啊!
正常福利也是一种激励。不可否认,单位不一样,福利标准也不一样,我们虽然羡慕“别人家的单位”每逢法定节假日慰问品总能大包小包的,却“儿不嫌母丑”,因为“锅里有了碗里才会有”,就想知道同一个部门为什么会出现差额?到底是还没有吃准“正常福利”的定义,担心被贴上“乱发福利”的标签,还是慰问品经费被挪用了?节日慰问显担当,节日慰问见作风。对于慰问额度严重“不达标”的单位,期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确保职工正常福利仅有“不超过”还不够,还需“不低于”托底。相对于“不超过”,白纸黑字明确“不低于”额度,更能确保职工正常福利!(李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