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7:22:09来源:法律常识
典型案例
市民赵女士在3月7日接到一个自称是公安局李警官的境外电话,声称赵女士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嫌诈骗,赵女士否认后对方表示可能是赵女士身份信息泄露,被他人冒用参与犯罪,要求赵女士必须立即前往北京接受调查,否则会造成身份证作废等一系列后果。
赵女士表示无法前往后,“李警官”随即让李女士添加其QQ号,并通过QQ向其发送了伪造的警官证照片。随后要求赵女士到无人打扰的场所继续接受调查。
在赵女士完成“李警官”的要求后,随即收到了对方发来的网址,赵女士打开后网址后发现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在对方按照要求输入“案件编号”及自己的身份证号后,网站立刻显示出写有自己名字的逮捕令,至此赵女士彻底相信对方,认为自己真的“涉案”了。
赵女士按照对方要求下载“安全卫士”app。之后对方以“清查资金”为由要求赵女士将自己名下全部资金转至该银行卡中,随后以核查被害人身份信息为由,要求被害人到指定网贷平台贷款,并将贷款存入这张新开办的银行卡中。后又要求被害人缴纳保证金办理“取保候审”,并要求被害人以各种理由向家人、朋友借钱。直至公安局民警找到了赵女士,赵女士才意识到自已被骗了,停止向诈骗分子转款,避免了更多的财产损失。
诈骗步骤
一、提出被害人“涉案”,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
诈骗分子自称是某某机关人员(公安局、工信部、通讯管理局等),接着准确说出被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甚至是某些更具体的细节(如几时转账多少钱到哪里)来获取受害人信任。
接着诈骗分子会表示被害人已经涉案(洗钱案、拐卖儿童、非法出入境),利用“冻结银行卡”“注销身份证”“勒令到指定地区接受调查”等借口恐吓受害人,使被害人恐慌,接着诈骗分子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发送伪造的警官证照片,让被害人相信对方的“警察”的身份。
二、引导被害人登录虚假网址,查看通缉令
为使被害人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重大案件,诈骗分子会通过聊天软件向被害人发送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完全一致的虚假网站,点击飘窗犯罪系统查询系统”,输入被害人身份证号,就会查到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被害人本人的“通缉令”。
三、要求被害人下载“安全防护”APP,操控被害人手机。
待被害人完全信任诈骗分子后,诈骗分子会要求被害人在虚假检察院网站飘窗下载“安全防护”APP,该APP可以自由使用被害人手机的摄像头、话筒,自由查看、删减手机短信、文件等,自由挂断、接听被害人手机来电。此时被害人的手机完全由诈骗分子控制,被害人行动通过摄像头、话筒实时传输给诈骗分子。
四、要求被害人开设新卡,要求转入全部资金。
诈骗分子以“清查资金”为由要求被害人新开一张银行卡,并将自己名下全部资金转至该银行卡中,并以核查被害人身份信息是否被他人冒用贷款为由,要求被害人到指定网贷平台贷款,并将贷款存入新开办的银行卡中。
此外,诈骗分子还会要求被害人缴纳保证金办理“取保候审”,教唆被害人以各种理由向家人、朋友借钱。同时诈骗分子以监控手机的方式获得所有银行卡密码等信息,直接将新开银行卡中的钱全部转走。
警方提示
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网页等形式办案,更不会让你下载所谓的“安全防护”APP。
2.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3.电信、医保、公安、检察部门不会相互转接电话。
4.要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U盾相关信息,千万不要透露给陌生人,以防被诈骗分子掌握从而实施精准诈骗。
5.当你无法作出判断自己是否深陷骗局,可以拨打110进行咨询。
转自:石家庄新华公安
来源: 石家庄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