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21:40:05来源:法律常识
声音像空气一样,时刻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是,由于其不可视性,声音在我国一直无法作为商标注册,直到2014年新《商标法》施行后才被允许作为商标注册。虽然声音大家都很熟悉,但一段声音要想成功注册为商标并不容易。
声音商标是一种非传统商标,但与传统商标一样需要具备商标的一般属性,即能够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必须具有显著特征和独创性。一段声音想注册为商标,除不能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外,最大的难点在于是否经过真实有效的长期使用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
自我国开始接受声音商标注册至今已有6年,但成功注册的并不多。那么这些已注册声音商标的使用现状如何呢?笔者随机选择了一件已注册的声音商标实地调研。
这件声音商标注册已超过5年,指定使用在第9类“移动电话;移动电话用皮套;智能手机用皮套”等商品上,曾经作为该品牌手机的开机铃声被广泛使用。笔者来到相关销售场所,随机询问了部分手机使用者,仅有个别人表示听到该声音可以直接联想到某品牌手机,其他指定商品则没有印象。销售人员介绍,目前该品牌手机开机只有画面,并没有声音提示。
通过以上调研笔者发现,与普通传统商标相比,声音商标在持续使用方面存在较大不稳定性,由此衍生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由于声音商标在持续使用方面的不稳定性,被提出“撤三”的风险远大于普通商标。
声音商标与普通传统商标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可视性,这种不可视性直接导致声音商标的使用范围更小、使用难度更大。早些年几乎每部手机有开机铃声,上述手机开机声音经过长期、大量使用,已在相关公众中建立起自己的显著特征,但随着科技发展和消费者使用需求的变化,现在的智能手机大多舍弃开机铃声。因此,企业在申请注册声音商标后,应更加注重商标使用问题。
□宋 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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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市场监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