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00:20:08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林学军(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
今年是中国入世20周年,入世20年来,中国认真履行入世的承诺。自1986年开始“复关”谈判时中国就已经着手对国内法律进行整理,清理中央政府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多件,地方性政策法规19万多件;调整对外贸易法、货物贸易法、服务贸易法、知识产权法、外商投资法等立法;大幅度降低关税,中国关税总水平由2001年的15.3%降至2021年的7.5%,并且全面开放外贸经营权,积极履行WTO补贴通报义务。但是到现在为止,仍有多个西方国家就所谓的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向中国发难。
一、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概念并不存在于WTO规则
事实上,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本身没有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和涉及到这些国家的倾销问题作出任何指导性的界定,只有关贸总协定第6条第1款的注释条款表明,如果一个国家的贸易价格都是由国家来确定,其他国家对这个国家进行反倾销的时候,难于确定其真实的市场价格,这样的国家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其他国家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倾销的时候,就可以采用替代国的方法,即用一个与该国情况相近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内价格作为决定倾销幅度的比较基础,跟该国出口价格相比较,得出一个倾销幅度。“非市场经济的国家”并不是由法律裁定,而是由行政裁定,完全是主观判断。
市场经济国家不是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的前提条件,当然也不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提条件。实际上市场经济主要是指企业按市场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例如自主决定价格,制定生产及投资决策等等。关贸总协定时期,有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等社会主义国家加入关贸总协定,当时他们没有说自己是市场经济。在中国入世谈判时,我们认为这是有歧视的条件,因此这个歧视待遇在入世15年后,也就是2016年不应该再继续。经过一个过渡期,世界各国应该把中国当成普通的WTO成员,适用于普通的反倾销法。
二、假借“市场经济地位”之名,行打压中国之实
实际上,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主要就是为美国和欧盟打压中国提供一个便利的条件。他们可以随便确定一个替代国来评估中国反倾销的幅度,据此加强对中国企业、中国商品的打压。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中国连续多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就实际情况来说,现在世界上就没有纯粹的市场经济国家,西方国家为了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采取了很多政府干预措施,如政府补贴,政府采购,政府持股等。然而西方对这些仿佛视而不见,他们通常采用双重标准,即西方的补贴与产业扶持是正当,其他国家的政策就是非法的。当西方企业具有竞争优势的时候,他们就高呼开放市场,公平竞争。当他们失去竞争优势时,他们或采用高额关税,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或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手段,对竞争对手实施制裁;甚至不惜动用政府的暴力工具打击竞争对手。刚刚落幕的孟晚舟事件,实际就是美国和加拿大政府以公权力打压中国企业,干预正常的市场运行,破坏民主,践踏人权的又一例证。恰恰是嘴上讲市场经济的西方国家却是市场经济的最大破坏者。
经济全球化在发展,生产社会化也在不断的加深,西方国家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的矛盾也是日趋激烈。经济全球化要求各国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从控制这次新冠疫情的大流行,到实现《巴黎协定》提出的控制全球气候变暖的目标,都需要加强各国的合作。而非西方所说的放松管制,自由竞争。本次新冠疫情在西方国家失控,发达国家受感染数和死亡人数双双创下全球纪录,凸显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虚伪与缺陷。相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成功控制疫情,恢复生产,复苏经济,最早走出疫情的阴霾,彰显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两种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相比之下高低立现。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还要求中国的制度要向西方的制度转轨,向西方的制度靠拢,这是十分滑稽可笑的。
三、应对“市场经济地位”之争的态度与策略
市场经济并不一定导致贸易自由化,贸易自由化也并不一定是市场经济,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WTO重点关注的应当是反对政府干涉正常的经贸活动,反对以国家安全、意识形态为借口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维护良好的国际经贸秩序。国家不论大小,也不论其制度、文化、种族的差异,都有权参与经济全球化,都可以与世界各国开展互利共赢的经贸合作。
体制差异已经成为WTO改革的一个焦点问题。这个具体问题涉及国有企业、工业补贴、产能过剩、强制性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最近提出的“强迫劳动”等等,其核心关注是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的干预。如何解决当前的问题,我们要看到问题的实质,区分问题的轻重缓急。对于政治、经济体制问题不容谈判和讨论,中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行之有效,不容怀疑和篡改。但是如何维持国际经贸的秩序,减少贸易和投资障碍,促进公平竞争的规则是可以深入探讨,不断完善的。
中国如何积极有效地推动世贸组织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我认为,应当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着手。理论上,我国应当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学科体系,从理论上掌握国际经济的话语权。国际经济学应当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代替西方的弱肉强食、以邻为壑、零和博弈的丛林法则。就如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上强调的,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世纪疫情,二十国集团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要负起应有责任,为了人类未来、人民福祉,坚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于全球经济的竞争与合作,中国将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格局,中国已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并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不断减少负面清单,扩大开放领域,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关于公有经济,中国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我们要以经济全球化的思想充实国际经济学,让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理论指导中国的改革开放,影响经济全球化进程,构建新的世界经济治理体系。
从实践上,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中国经济实力的提升,中国也从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发展到全球治理的推动者、引领者。首先,我国要加强在WTO事务中的主导作用,从设定议程,到进程的引领、成果达成,都要体现出中国的大国风范,以及对其他成员国的影响力、号召力。中国要不断提出经济全球化的新主张,参与WTO、IMF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改革,使其更加符合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实际情况,反映大多数国家的心声,推动经济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其次,我国应当旗帜鲜明地反对西方的霸道行为,依照我国的《反外国制裁法》坚决对长臂管辖说“不”。最后,要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政策协调,反对破坏世界经济秩序的行为,维护世界经济平稳发展,造福全人类。
【本文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从全球价值链迈向全球创新链,提升中国国际分工地位的战略研究”资助(No.18BJY003)】
来源: 光明网-理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