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16:08:11来源:法律常识
挖贝网9月30日,景灿股份(873488)近日发布公告,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秦斌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区支行申请贷款240万元,以上贷款金额由四川景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熊婷向四川景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贷款资金最终由公司使用(具体情况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四川景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区支行签订协议。反担保情况:熊婷拟与四川景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四川景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间及担保金额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区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一致。
担保原因: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成员秦斌先生以个人名义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区支行申请贷款,贷款资金最终由公司使用,公司为秦斌先生提供担保不会引发潜在的担保风险。
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本担保事项能够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挖贝网资料显示,景灿股份主营业务系为住宅小区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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