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21:54:12来源:法律常识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法院裁判的概念、意义和种类,重点掌握判决和裁定的适用范围,以及决定、命令、公告等文书的适用。
教学重点:法院裁判的种类
教学难点:裁定和判决的区别
教学方法:教师讲课与课堂讨论相结合
课前准备:搜集资料
教学过程:
1.复习旧课,导入新课
2.重点讲授如下内容:
第一节 法院裁判概述
一、裁判的含义与特征
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诉讼程序的进行与保障问题所做的权威性判定。
特征:
1、权威性;2、特定性;3、法定性;4、公开性。
二、裁判的分类
(一)判决、裁定、决定和命令
(二)中间裁判和终局裁判
(三)书面裁判和口头裁判
第二节 判决
一、判决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和非讼案件完结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争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实体权利主张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二、判决的分类
(一)依案件性质,民事判决可以分为诉讼案件判决和非诉讼案件判决
(二)依民事判决性质,民事判决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
(三)依判决内容,民事判决可以分为全部判决和部分判决。
(四)依双方当事人是否出庭,民事判决可以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
(五)依判决作出的时间,民事判决可以分为原判决和补充判决
(六)依判决的法律效力,民事判决可以分为生效判决和未生效判决
(七)按照审判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民事判决可以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
三、判决的内容
民事判决的内容包括首部、正文(判决事实、判决理由、判决主文)和尾部。
四、民事判决的效力
(一)民事判决的生效时间
法律没有规定上诉期的判决一经送达便具有效力。法律规定有上诉期的判决,上诉期届满时,当事人未上诉的,民事判决生效。
(二)民事判决的效力范围
1 、生效的民事判决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2 、生效判决对人民法院具有拘束力。
3 、生效判决对社会具有拘束力。
第三节 裁定、决定与命令
一、民事裁定
(一)概念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的权威性判定。
(二)适用范围
1、不予受理 ;
2、管辖权异议 ;
3、驳回起诉 ;
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其中,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在法定期间内允许当事人提出上诉。
(三)民事裁定的形式和内容
民事裁定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口头形式;二是书面形式。
民事裁定的内容包括首部、正文(事实、理由、主文)和尾部。
新民事诉讼法强调必须写明做出该裁定的理由。
二、民事决定
(一)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为保证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障碍或者阻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特殊事项依法所作的权威判定。
(二)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
1、解决是否回避问题
2、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3、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顺延诉讼期限的申请问题
4、解决当事人申请减、免、缓诉讼费用的问题
5、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顺延诉讼期限的申请问题
6、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三)民事决定的效力
民事决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决定生效后,人民法院、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三、 命令
是指人民法院对程序进行的事项或者某些无争议的事实问题依法发出的指令。如支付令等
本章内容教学总结:
本章主要讲述民事诉讼中常见的法律文书。学生需要对这几种文书有很好的把握。
本章思考题:
1、如何理解判决、裁定、决定和命令之间的关系?
2、如何理解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
3、如何理解既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