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停牌,ST曙光复牌后连收9个跌停,控股股东持股被公安冻结,未来何去何从?

时间:2022-10-31 23:39:08来源:法律常识

实习记者 | 冯雨晨

10月15日ST曙光(600303.SH)再一字跌停,这是自10月13日复牌以来,ST曙光的连续第9个跌停板。

8月至9月,在实控人被捕、控股股东股权面临拍卖、半年报亏损等系列“窘境”中,ST曙光股价依旧从3元附近暴涨到最高9.62元,累计涨幅超170%。

转折发生在9月29日,ST曙光因股价波动大发布停牌核查公告。复牌后,ST曙光股价开启一路暴跌之势,9个交易日大跌37%。10月25收盘,ST曙光报收5.98元/股。

10月25日晚间,ST曙光公告称,控股股东华泰汽车所持1.34亿股ST曙光股份全部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冻结。而早在9月21日,华泰汽车的上述股份就已经被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有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公安机关作为侦查部门,所采取的冻结是在侦查阶段依职权进行的保障措施,原因在于为避免所侦办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可逆的损失。此前的司法轮候冻结在法律上尚未形成财产保全效应。而后续司法拍卖在协商最优方案的过程中实际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股权拍卖陆续撤回和中止

股价大跌之前,ST曙光在停牌期间公告了两则关系到控股权变更的股权拍卖变动信息;股价大跌之时,ST曙光控股股东所持全部股份由司法冻结转为公安冻结。

9月30日,ST曙光公告,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简称“深圳中能”)原定于9月29日的4864.09万股ST曙光股份拍卖事项被撤回。公告显示撤回理由为案外人对拍卖资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10月11日ST曙光再公告,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泰汽车”)原定于10月10日的9789.5万股ST曙光股份拍卖事项被中止。中止理由为:因ST曙光停牌,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暂无法处置。

两大拍卖事项的停止,ST曙光控股权“何去何从”继续呈未知局面。深圳中能和华泰汽车被拍卖股份分别占ST曙光总股份的7.2%、14.49%,此前ST曙光多次提示,若上述股份被拍卖,则ST曙光可能发生控股权变更。

ST曙光在公告中表示,深圳中能后续股权拍卖是否继续,以及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于华泰汽车股权拍卖事项,ST曙光则表示该拍卖被临时中止的原因和详情,将在后续及时进行公告。

就在10月25日晚间,ST曙光公告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冻结华泰汽车所持全部ST曙光1.34亿股,冻结原因为协助冻结财产,期限为1年,股权冻结期间不得进行变更、质押。此前在9月21日,ST曙光公告称华泰汽车所持全部ST曙光1.34亿股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法院冻结和公安冻结影响有何不同?

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苏村野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公安机关作为侦查部门,所采取的冻结是在侦查阶段依职权进行的保障措施,原因在于为避免所侦办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可逆的损失。此前的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在法律上尚未形成财产保全效应,人民法院冻结股份的原因有的是应申请人保全的目的在诉讼阶段的冻结,有的是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职权进行的冻结,则不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苏村野律师进一步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拍卖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公安部门是侦查机关,并不会由其进行司法拍卖。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是一种财产处置手段,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拍卖对债权人不一定是最好的财产处置方式,因此,司法拍卖在协商最优方案的过程中实际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20年11月26日,华泰汽车直接负债逾期金额合计约38.22亿元,其中涉及诉讼金额为38.22亿元。

目前,华泰汽车和深圳中能两家公司均处于失信状态,两家公司分别持有的ST曙光1.34亿股、4864.09万股,皆全被冻结。

多名股东或为一致行动人

ST曙光半年报显示,今年1月27日,深圳中能和自然人股东姜鹏飞将所持的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给自然人股东贾木云。

具体来看,深圳中能将其持有的4864.09万股(约占总股本的7.2%)的表决权委托给贾木云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18个月。姜鹏飞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65.12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43%)的表决权委托给贾木云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6个月。

由此,加上贾木云自身持有的986.48万股(约占总股份的1.46%),贾木云至少在今年8月前共计持有ST曙光10.09%的表决权。

5月份,ST曙光七名股东计划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主题是对终止购买天津美亚汽车资产以及罢免全部董事和罢免全部非职工监事等议案进行表决,贾木云即为大会召集人之一。

根据ST曙光股票交易数据,在2021年10月至11月期间,大会召集人贾木云、于晶、周菲等人存在同步买卖ST曙光股票的情况。

ST曙光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贾木云联合或使用于晶、姜鹏飞、李永岱、周菲、刘红芳等人或其股票账户,在股价低位时即开始建仓布局。这部分股东的行为已经涉嫌操纵股价。

除了这7名股东大会召集人之外,ST曙光称,另有20余位ST曙光股东在去年8月之后开始增持ST曙光股票,并且均与深圳中能及于晶存在直接或间接合作伙伴关系。此外,ST曙光还曾对媒体透露贾木云与于晶也结成一致行动人,只是一直未能依法披露。

半年报显示,于晶为ST曙光第三大股东,持有2943.50万股(约占总股本的4.36%),若贾木云与于晶亦为一致行动人,则贾木云合计可控制ST曙光近15%的表决权。

天眼查显示,贾木云为易通商联(360667)、易通鼎盛(831078.NQ)、方舟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实控人。此前2月份,贾木云暨方舟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举牌ST曙光。

10月18日,由于股价不断下跌,ST曙光发布股票异动提示。再次强调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

业绩方面,上半年ST曙光继续亏损1.05亿元。依据公司9月份业绩快报,截止9月末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48.13%,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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