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2:57:06来源:法律常识
在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孩子并不是物品,不能像财产那样分割。夫妻双方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论的情况不胜枚举,那么在诉讼离婚中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在判决时会按以下情况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女方;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男女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会对孩子成长有良好帮助的一方;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就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4、一方长期在外,不能很好的尽到抚养义务的,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5、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拥有至少一个子女的抚养权,那么会优先考虑另一方;
6、一方做了绝育手术另一方没做的,会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的一方。
但是以上也不是死规定,属于优先考虑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有恶性传染病或者重大疾病、精神问题的、存在生活恶习不良嗜好等,一般会判给另一方。
同时上述的情况中,有较大几率争取抚养权却不争取、而另一方争取的,一般是判给争取的一方。
二、诉讼离婚中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诉讼前一般会让双方调解,调解无果后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最后如果协商无果,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一般做到以下几点争取到的几率会更大:
1、经济允许的,可以表明家庭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有相对好的帮助。
2、相比对方能有更多时间或愿意花更多时间陪伴孩子。
3、孩子如果长期随己方或己方父母成长,且己方父母有能力也愿意照顾孩子。
按照《婚姻法》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可以得知,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最主要的是考虑到怎样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是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的。所以争取抚养权主要的是必须有能很好的照顾孩子的意愿,对孩子成长有良好的帮助。在判决后如果发现另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更改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受伤最大的永远是孩子,无论出于法律还是别的,都必须优先保证孩子的健康发展和合法权益。以上是小编整理的争取抚养权的一些知识,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